锚定基层医疗网底赋能乡村健康振兴——关于推进村医入编及村卫生室专项补助的实施意

风里摇曳的岁月 2025-11-28 09:16:21

锚定基层医疗网底 赋能乡村健康振兴——关于推进村医入编及村卫生室专项补助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破解基层医疗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干不好”的现实困境,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防线,经研究决定,全面推进村医入编改革,同步落实村卫生室专项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均等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核心,以深化“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机制改革为抓手,通过编制保障稳定村医队伍,以专项补助夯实村卫生室运行基础,构建“身份有保障、收入有支撑、执业有平台”的乡村医疗发展新格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提升农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政策内容 (一)规范村医入编管理,破解身份困境 1. 明确入编范围与条件: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满规定年限(具体年限按地方实际确定)、群众认可度高的在岗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专项招录范围;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人员,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人事关系归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派驻村卫生室。 2. 优化入编招录机制:简化招聘流程,实行“定向招聘、考核聘用”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基层医疗人才准入门槛,重点考察临床实践能力和基层服务意愿。 3. 保障入编待遇权益:入编村医享受与乡镇卫生院同类在编人员同等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称评定、培训进修、评优评先和社会保障待遇,绩效工资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诊疗服务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 4. 完善老村医保障政策:对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在岗老村医,实行“乡聘村用”一体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乡镇卫生院同类在编人员,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兜底补足,同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落实专项补助政策,强化运行保障 1. 明确补助标准与用途: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卫生室,按每年6000元标准发放专项运行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专项用于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设备维护、水电能耗等日常运营支出,不得截留、挪用。 2. 叠加多元补助渠道:在专项补助基础上,继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按服务人口核算,村卫生室分配比例不低于40%)、药品零加成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等政策,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补助体系,保障村医收入稳定增长。 3. 规范补助发放流程:建立“考核合格即拨付”机制,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足额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精准落地。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村医入编和补助落实工作,明确卫生健康、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 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优化支出结构,将村医入编相关待遇支出、村卫生室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确保政策可持续实施。 3. 严格考核监管:建立健全村医绩效考核体系,将诊疗服务量、群众满意度、公共卫生任务完成率等作为核心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编制保留、绩效分配、补助发放直接挂钩;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 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县级专家定期巡诊、乡镇卫生院业务指导、村医定期培训制度,为村医提供免费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机会,支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齐基本诊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 四、工作要求 1. 全面摸排底数:各地要迅速开展村医队伍和村卫生室现状排查,建立人员信息、设施条件、服务范围等台账,确保政策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2. 加快推进落实:2026年底前完成首轮村医入编招录工作,实现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专项补助全覆盖;定期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3.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乡村公告、线上平台、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医入编和专项补助政策,解读政策要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关心支持乡村医疗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乡村医生是守护农村群众健康的“健康守门人”,村卫生室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让村医安心执业、放心服务,让农村群众就近享有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健康中国筑牢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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