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宣告成立的巴勒斯坦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这一事件是中巴关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两国友好交往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 此次建交的关键背景是1988年11月15日,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第19次特别会议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举行,会议正式通过了《独立宣言》,庄严宣告成立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 这一宣言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一贯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正义事业的国家,迅速作出了响应。在巴勒斯坦国宣布成立后仅5天,中国即予以承认并与之建交,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对巴勒斯坦人民的坚定支持。 在建交前,中国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组织)早已保持着密切友好的关系。与巴勒斯坦国建交,意味着双边关系从对民族解放组织的支持,正式升格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正式外交关系,为各项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和政治基础。 中国是全球最早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国家之一。这一举动是对巴勒斯坦人民恢复合法民族权利正义事业的强有力的国际背书,展现了中国在巴以问题上公正、平衡的立场,即支持通过和平谈判建立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拥有完全主权的、独立的巴勒斯坦国。 建交为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合作打开了大门。自此,双方高层互访日益频繁,中国开始向巴勒斯坦提供更多无偿援助、人力资源培训等支持,帮助其进行能力建设。 中巴友谊源远流长。早在1965年,巴解组织就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中国始终是巴勒斯坦人民追求独立建国道路上最坚定的伙伴之一。 1988年的建交,是这一友好关系的自然延续和正式确认。在随后的几十年里,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中国始终在联合国等国际场合为巴勒斯坦仗义执言,积极推动中东和平进程。近年来,中国更是提出了关于实现巴以和平的两国方案等建议,继续为推动巴勒斯坦问题的全面、公正、持久解决贡献中国智慧与力量。 1988年11月20日的建交,不仅是一个外交程序,更是一个具有深远战略和道义意义的政治决定。它巩固了中巴传统友谊,并为其在后来的岁月中持续深化与发展奠定了基石!巴勒斯坦反战 巴勒斯坦约旦 巴勒斯坦自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