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一19岁女子经宾馆老板介绍,以在校学生的身份与一位曾担任过村支书的男子

史叔温情 2025-11-19 20:17:26

山东兰陵,一19岁女子经宾馆老板介绍,以在校学生的身份与一位曾担任过村支书的男子发生了关系。此后女子不断以学费、治病等为由,向男子索要了143万余元,还隐瞒了结婚生子的事实。案发后,一审法院认定女子共计诈骗41.38万元,处5年有期徒刑、罚款10万元。然而在女子在上诉时坚称自己是被男子包养的,并不是诈骗后,二审法院给出了不同意见。 “那些钱都是他主动转给我的,凭什么说是我骗来的!”女子坚称这段关系是双方自愿的,可是法院却认为,她所做的一切,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尤其是她隐瞒了结婚生子的事实,并以“学生身份”向男子索要了巨额款项。 原来当时女子谎称自己是大学生,面临学费和住院治疗的困境,因此向男子提出了借款请求。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女子以各种理由向男子要钱的数额逐渐增多,这其中不仅有学费和医疗费,还有生活费、还债等各种各样的借口。 因此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女子以虚构身份和虚假事由骗取男子41.38万元,判决女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然而,女子选择上诉,她认为自己明明是被包养的,而且这些钱都是男子主动转给她的,并没有任何欺骗行为。 到了二审法院审理时,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视。根据女子的辩解,法院发现部分转账的金额确实无法确定是否属于诈骗金额,因此二审法院最终决定减少女子三个月的刑期,需要赔偿的金额也少了几万元。 其实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一个复杂的情感与经济纠葛。女子的辩解或许并非完全不成立,她和男子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包养”还是“诈骗”,没有明确的界定。 有人认为,如果男子愿意自愿提供金钱支持,那么这不应该算作诈骗,更多的是一段不对等的“经济关系”。但问题在于,女子并没有告知了自己已婚且育有一子的事实,两人的关系或许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 而且,虽然“包养”在某些人眼中可能仅仅是经济上的“支援”,但是当其中牵涉到虚假身份和利益交换时,我们是否还能继续把它当做一种单纯的“关系”来看待? 这起事件的真正教训或许在于,无论关系多么亲密,彼此的沟通与透明总是最重要的。如果双方都能清楚地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避免任何隐瞒与误导,也许就能避免这样不愉快的结局。 最终,这个案件也是在提醒大家:在处理类似关系时,最重要的还是诚实与信任,避免一切不必要的误解和纷争。 信息来源: 九派新闻丨女子被控诈骗村支书百万案二审宣判:刑期从5年减至4年7个月 文丨小王 编辑丨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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