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有家叫昌隆的公司,女主任樊蕊陪着5个镇干部喝酒,喝了不少。晚上散场后,公司老板刘某把她扶进了卧室,结果第二天樊蕊就没了性命。 这场夺命酒局藏着太多让人脊背发凉的细节。事发2024年2月23日,元宵节前一天,5名镇干部包括党委书记、镇长在内,应公司老板刘某之邀赴宴——说白了,就是企业想靠饭局维系和监管部门的关系。 酒桌上,樊蕊被推到了敬酒前线,短短时间里连着喝下4杯白酒,每杯足足2两,这哪里是应酬,分明是拿健康赌前程。 更讽刺的是,两名女干部全程滴酒不沾,却看着下属企业的女职员被劝酒到失控。 散场时镇党委书记还假意交代“照顾好樊蕊”,转头就把人丢给了老板刘某。 谁能想到,这份“照顾”竟是把醉酒不醒的樊蕊扶进老板办公室的套间卧室,而当晚两人发生了性关系,直到第二天早上刘某才发现樊蕊没了呼吸。 家属的悲痛里满是不甘和疑点。61岁的老父亲樊旭声赶到殡仪馆时,女儿肚脐以下有青紫痕迹,法医初步判断酒精中毒,但他多次要求尸检都没被允许。 更让他崩溃的是,事后才得知女儿体内检出了刘某的精液,可警方却以“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还称两人是“情人关系”。 关键的监控视频被说“设备故障”,申请公开调查结论却被答复属于“刑事案件类信息”,种种推诿让死因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两百多万元的赔偿款似乎想抹平一切,5名违规接受宴请的镇干部也只受到党内警告或诫勉谈话的处分。 但这场悲剧根本不是简单的“饮酒过量”,而是畸形酒桌文化、权力寻租与责任缺失酿成的恶果。 强迫下属陪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这些行为早就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职场底线,更违背了法律准则——法律明确规定,强迫他人饮酒造成损害,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樊蕊的遭遇不是个例,多少职场人被“不喝就是不给面子”的歪理绑架,多少权力寻租借着酒局的幌子暗箱操作。 当应酬变成夺命陷阱,当规则让位于潜规则,受伤的永远是普通劳动者。 真相不该被金钱掩盖,责任更不能轻描淡写。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这场悲剧该由谁来真正买单?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