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6周隐瞒孕周登机,还放话“出事航司负责”?这哪是要特殊照顾,是把公共安全当儿戏! 航司早有规定,孕32周以上要医生证明,36周多拒载,不是歧视,是高空气压、颠簸对母婴风险极大。 这位准妈妈登机前不申报,坐稳才“摊牌”,逼得航班延误1小时,全机人跟着遭罪。 特殊群体值得体谅,但前提是守规则、懂尊重。 把自己和胎儿的安全、他人的时间成本抛在脑后,只顾一己便利,这种“特权式”自私真的不可取。 公共出行的顺畅,从来不是靠单方面索要照顾,而是互相体谅、敬畏规则。 你觉得航司该灵活变通还是坚守规则?如果遇到这种临时“发难”的乘客,你会理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