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有多可怕? 事件发生在广西,一个11岁和9岁的女孩联手将一个只有7个月大的婴儿,给弄死了 先是把宝宝抱起来,狠狠往水泥地上摔,听见孩子哭,不仅没停,反而用脚一下下往孩子身上踩……那可是连翻身都费劲的小娃娃啊,怎么忍心? 更让人窝火的不是孩子的残忍,是后续的处理。就因为没到12岁的立案年龄,警方没法追刑责,最后法院判了90多万赔偿,可对方家长就一句“家里穷,没钱赔”,这事就跟没下文了。 钱要不回来也就算了,最气人的是,那两个孩子转天就背着书包上学了,在学校里跑跳说笑,跟那天亲手夺走一条人命的人,仿佛不是同一个。 评论区早吵翻了,有人骂未成年保护法是“恶人的护身符”,有人说这俩是天生坏种,长大了指定危害社会。其实咱老百姓哪是要她们“偿命”?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凭啥无辜的婴儿连世界都没看清就没了,施暴的孩子却能全身而退?一句“年纪小”,就把所有罪孽都抹了,连句像样的道歉、一次真正的惩罚都没有? 这哪是保护未成年人,这分明是寒了咱普通人的心!未成年保护法,护的该是像那个婴儿一样的弱者,是没能力反抗的孩子,不是让施暴者拿“年纪小”当免罪金牌,杀了人还能心安理得过日子。 一想到那个宝宝最后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掉眼泪。咱们外人看着都揪心,真不敢想他爸妈这日子是怎么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