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家住山西长治icon的申某回家时,被邻居郭某家的狗给咬了。申某顿时大怒,直接把这条狗给摔死了。他的母亲还报了警,不过郭某家里人并不配合,也不肯赔钱。谁曾想,这件事还没完。当天晚上,这个郭某摇来了一堆人过来砸申某家的门,眼见没人开门还把他们家玻璃给砸烂了。砸完玻璃眼见他们还不开门,郭某等人更加嚣张,直接把门给踹开了。申某父亲走上前去和这些人理论,结果被这些人里三层,外三层的给围在了中间,然后对其拳打脚踢。申某父亲哪经历过这个,为了不被人打死,他随手抓起桌子上的一把刀到处挥舞,结果就这么把郭某给捅了,虽然送去了医院,但人没救过来,还是死了。之后,申某父亲就被警方给抓走了,目前检察院已经以“故意伤害”提起了公诉。对于“故意伤害”这个指控,申某的家人自然是不认可的,是对方闯入了他们家打人,现在人死了,怎么能说是他们家的责任呢?这不明显是正当防卫吗? 评论: 这都不叫正当防卫,那当年的退伍女兵唐雪的案子凭啥时正当防卫?当时男的手上到都丢了,只是冲上去打唐雪,并且还被一群人拦着,就这个唐雪刀了男的,最后时正当防卫。而这个是一群人正在围殴一个老年人,你和我说这不叫正当防卫? 如果检察院在没有弄清事件前,对申某提起公诉,完全正确,在弄清事件原委后,应撤回公诉,判申某正当防卫,无罪释放!都打到人家家里去了,而且还是一群人,在这个情况下,已经对屋主人造成生命威胁,这时顺手拿刀进行自卫是人的本能反应,郭某一伙人首先应该避让逃跑,如果此时申某持刀追赶并捅伤郭某致死,那申某必须要负刑事责任,判故意伤害罪方可成立! 第一,狗主人没对申某防疫、培尝本身有错。第二,郭家带人到申家砸门砸玻璃属于私闯民宅,已经犯法。第三,郭家不敢开门已意识到了危险。第四,多人砸开门并对郭某围殴已级度危险,郭某情急拿刀属正当防卫。 首先,对方闯入你家是私闯民宅,属于违法行为。其次,对方人带多人围殴你父亲,对方属于寻衅滋是。第三,你父亲在受到多入围殴的紧急情况下进行自卫,属于正当防卫。至于防卫的结果在那种紧急情况下是无法预测的。因为,我建议你找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比较靠谱。 都闯到家里被群殴了,应该怎么办?躺在地上随便打吗?那请问日本人再次侵略中国,所有人都躺在地上等着被杀吗?不用说话不好听,就是这个理儿,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自己的家园神圣不可侵犯!这要发生在美国,早就子弹伺候了! 很明显的正当防卫。一是对方闯入自己的家中,是私闯民宅,而且是砸了门进来的,属于违法行为。二是对方多人围殴行为属于寻衅滋事,也是违法的。三是多人围殴一人,自然是情急之下的自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虽然对方主要人员已经死亡,还是要追究其他人的法律责任,然后再说这位父亲防卫过当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