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花费了三个多小时的时间观看了本案的圆桌会议。个人觉得本案有几个点值得思考:①何种情况下能被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②在不法侵害可能未停止的情况下,该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③在一个妇女长期受家暴的情况下,外界能否要求她用极其冷静客观的态度对待不法侵害?④在妇女无任何办法向外界求助的情况下(无法逃离现场,也无法拨打电话求救),她做出的一些看似出格的举动该如何判定?另外本案还延伸出在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判定,同时也让长期受家暴的妇女因本案得到更广泛的关注。 个人对一审判决持保留意见,我更认同张玉霞律师的观点。个人认为一审之所以会判小曹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其他反家暴致丈夫死亡案比,本案对小曹的量刑确实有些重),主要基于四点:①小曹未主动自首,也未主动认罪(小曹和其辩护律师声称非故意杀人,坚持无罪)、②小曹长期受家暴一事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报警记录、验伤记录、非父母外的其他人证言证词都没有)、③小曹未获得丈夫的父母的谅解(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④小曹驾车逃离的行为未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小曹驾车逃离前,丈夫已暂时停止对她进行伤害)。 基于以上四点,小曹的量刑比同类案件要重一些。同类案件中量刑为五年的几个案件,有两个共同点:①获得了被害人父母的谅解、②当事人有主动报警自首。个人觉得本案的焦点和最大的辩护空间在于小曹丈夫看到小曹试图驾车离开时,主动爬到汽车前盖进行阻挠,该行为是否会让小曹再次受到伤害(据小曹口述,丈夫之前有拿着刀对她进行威胁)?个人很认同张玉霞律师的意见,小曹丈夫能爬到汽车前盖就说明他不打算放小曹走,还准备对小曹实施控制行为。而该行为极有可能威胁到小曹的生命安全。比如小曹丈夫可以拿着手机对车窗进行敲打,也可能突然试图把挡风玻璃敲碎继续威胁小曹。 根据今天看看新闻记者的最新采访,目前小曹的辩护律师又获得了一些新的证据,该证据有可能扭转一审的判决。对于一审判决中法院的部分观点,个人也持保留意见。一审法院认为曹某在看到丈夫爬到汽车前盖时,不应该主动驾车逃离。但我认为当时小曹只是为了保命,在当时的危机情况下,小曹最先想的是保护自身的安全。而对于其开车逃离行为是否会让她的丈夫丢掉性命,她在当时的危急情况下也无法准确进行判断。人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整个人的状态是懵的。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小曹保持冷静并及时预判可能发生的后果,对小曹来说是极大的不公。 个人觉得张玉霞律师提供的一个思路很好,如果站在小曹丈夫的视角去看,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私自爬到汽车前盖意味着什么。为了控制小曹,采取如此极端危险的行为,他本身也该承担后果。另外正如同张玉霞律师所说,小曹丈夫之所以会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本身也说明他预料到小曹不敢把他怎么样,所以他才会为所欲为。本案对小曹最大的不利是除了本次的家暴行为外,其他家暴行为可能缺乏相应的证据认定。如果小曹在第一次家暴的时候就报警处理,而后续她对丈夫的家暴行为也没有进行原谅,那么如今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