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法规 给所有用人单位提了个醒 不是因为女性地位低下,也不是因为社会需要特殊照顾,而是因为它直面了240万山西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实际健康需求。条例把更年期纳入保护,经诊断不适原岗位的可申请调岗。这条规定来自大量调研,女性对更年期保护的呼声很强烈。 每月30元卫生费,痛经可休息一两天,这些条款细致得让人惊讶。法规的诞生经历了多年调研和反复修改,它试图解决的是真实存在的困难,比如女职工在四期保护落实难、卫生费标准过低等问题。 看到有些人质疑条例的必要性,可能不太了解职场女性的现实处境。有些企业曾不愿承担女性生育带来的成本,甚至有的非公企业只愿用女职工的黄金年龄段。这部条例的出台,恰恰是为了扭转这些短视行为,让保护落到实处。 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条例设计了监督机制,用人单位若侵害女职工权益且逾期不改,会被记入社会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工会也能发出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这不是在制造对立,而是在构建一种更健康的劳动关系。 真正需要担心的不是保护太多,而是落实不够。当女性不必因生理特点而在职场吃亏,整个社会才能更公平。这部法规的价值,正在于它从最具体的健康权益入手,让平等不再是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