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集体化道路,是建国初期新的人民政府,从1950年的土地私有、单干到1958年的人民公社,经过8年的不断探索,所选择的一条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就拉开了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序幕。 在旧社会失去土地的农民,从共产党的手里重新获得了土地,成了土地的主人。 然而,得到了土地的农民,有相当一部分面临着生产工具短缺,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为了解决分田单干缺少工具和劳动力的问题,成立了互助组。 为了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灌溉和运输问题,成了初级合作社。 为了农村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农民共同富裕,又成立了高级合作社。 高级合作社生产资料半公半私,使农村发展的过程中有了羁绊,不能全力前进。于是,成立了人民公社。 至此,人民公社的成立,使中国广大农村完全走向了集体化道路。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农民按劳分配。 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农村有了集约化发展的空间,为建设新农村,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所以说,集体化道路,是历史的选择,是新的人民政府在农村土地改革中,逐渐、探索出来的一条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走集体化道路,是建国初期新的人民政府,从1950年的土地私有、单干到1958年的
长空飞过鹰
2025-10-24 16: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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