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男子在4s店交了10000元定金,明确告诉销售人员全款提车。谁知到了提

胡究法 2025-10-22 20:05:51

江西南昌,男子在4s店交了10000元定金,明确告诉销售人员全款提车。谁知到了提车当天,销售人员却说提不了车了,必须贷款才能提车。男子当场不乐意了要退车。可销售人员却说,不买车了可以,定金退不了。直到记者来了之后,4s店才道出实情。(来源:都市现场) 据悉,男子占某一直想换一辆车,好不容易手头上攒了一些钱,不过却一直苦于不知道换什么车型。 10月9日那一天,占某再次来到当地汽车销售中心闲逛,再经过一处4s店门口时,发现展厅内停放着一辆车,从外形上看非常吸引人。 占某于是便来到店内,向销售人员详细了解这辆车的性能以及价格。 销售人员告诉占某,现在厂家正在做活动,价格已经来到了地板价,这辆车仅需要24万元便可以拿下,如果现在错过了,将来可就没有了。 占某想了想后直接掏出1万元定金,并再三向销售人员表示,自己要全款提车。 销售人员表示没有问题,谁知等到了提车的那一天,占某满心欢喜的来到4s店准备提车,可销售人员却告诉占某,全款是提不了了,只能办理贷款。 占某当时就不乐意了,一气之下准备推车,销售人员告诉占某,退车可以,不过定金是不能退了。 占某被惹了一肚子火,随即将这件事曝光给了记者。 面对记者的询问,4s店工作人员这才走出了实情, 原来,这辆车的价格已经压到了很低,让占某办理分期是为了提高审核通过率。 另外分期也没有利息,对占某来说并不会造成经济损失。 可占某还是不同意,坚持要求4s店,要么让他提车,要么就退定金。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知,作为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这里的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消费者自主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某一项服务的权利。 而4s店方面要求债某必须办理分期贷款才能提车,这样的行为属于强制交易的情形。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占某选择报警的话,销售人员可能会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另外,4s店承诺会让战某全款提车,最后却要求占某分期付款,已经违背了诚信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好在经过记者的从中协商,4s店最后退还了占某的1万元定金,而占某也没能顺利提车。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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