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何伯認與途人爭執後噴殺蟲水 襲擊罪成被判監2個月緩刑2年 現已與何太分居住安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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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伯於今年5月與44歲第二任妻子何太,在屯門站與一名婦人口角後,何伯用殺蟲水噴射該婦人。今日(21日)據報道,何伯承認一項襲擊罪,被判監2個月、緩刑2年,並須賠償2,000元。
77歲被告,人稱「何伯」的何煊,今年5月25日在港鐵兆康站大堂,與一名女途人口角,並遭辱罵「過街老鼠」,之後向對方噴射殺蟲水。他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現時已與太太分居,住在安老院並靠綜援維生。又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近來已避免衝突,不建議感化令,建議罰款處理。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指,考慮到感化報告正面,加上被告初犯,判處監禁2個月,緩刑24個月,賠償2,000元,又指若事主有需要可另行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