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黄某刚买的车行驶在高速上,突然车顶飞走了,吓得他连忙停车。这个突发状况

深度程磊 2025-10-20 17:22:46

重庆,男子黄某刚买的车行驶在高速上,突然车顶飞走了,吓得他连忙停车。这个突发状况不仅让黄某惊慌失措,且事后与4S店沟通时,他却遭遇了推诿,销售人员让他自行“想办法”解决问题。黄某将车送到4S店检查,发现问题竟是车顶的卡扣松动。可4S店负责人却坚持这不是质量问题,声称在交付前已做过检测。经过多次沟通未果,黄某决定采取法律手段。 黄某购买这辆车的初衷非常简单,就是在假期里享受新车的驾驶乐趣。车辆本应为他带来愉悦的体验,但没想到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顶却突然脱落,差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幸运的是,当时后排没有乘客,才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 黄某赶紧联系了4S店,然而销售人员的反应让他失望透顶。销售人员竟然要求黄某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让他自己把车开回来。黄某送车到4S店进行检查后,得知是车顶的卡扣松动导致了事故。4S店表示,在车辆交付之前,已经做过相关的PDL检测,车顶松动并不属于质量问题,而黄某在交付后所发生的情况4S店无法掌控。 对于4S店的这一回应,黄某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购买的是一辆新车,车顶突然飞走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而4S店不仅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反而推卸责任,这让他感到非常不满。面对这种情况,黄某选择通过记者曝光此事,想要引起更多的关注。 在记者的协调下,4S店最终同意对黄某的车辆进行维修,并对车身漆面破损处重新补漆。经过修复,车辆不存在漏水的情况。然而,黄某对于4S店的处理方式依然不满意,并向4S店提出了换车的要求,但4S店拒绝了他的请求,甚至提出如果黄某不放心,可以再次开车上高速,油费由他们承担。 从法律角度来看,黄某的维权诉求有一定的法律依据。首先,黄某认为自己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因此要求4S店换车。这一诉求是否合理,我们需要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来分析。根据该规定,家用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车身开裂、燃油泄漏等严重问题时,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或者退货。而在黄某的案件中,虽然车顶飞走并未涉及上述具体问题,但车辆存在结构上的严重问题,直接影响了行车安全,符合汽车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情形。因此,黄某的换车请求可以认为是有法律依据的。 然而,4S店表示车辆交付前已做过PDL检测,且卡扣松动并非质量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销售方有义务保证所售商品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确保商品质量。如果4S店在交付前的检测未能全面涵盖所有潜在的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则4S店应对车辆质量问题承担一定责任。虽然4S店强调这是交付后的问题,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但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理应相信商家提供的检测是全面且合格的。如果4S店未能履行好质量把关的职责,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或修理。 4S店坚持车辆在交付前已经检测过,且问题并非质量问题,这一观点在法律上是否成立,仍有争议。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销售商有责任确保商品符合质量标准,特别是在售后过程中,商家应当积极解决消费者的问题。4S店的反应明显缺乏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而是将责任推卸给消费者。根据《民法典》第1134条,销售方有义务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若商品存在瑕疵,应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的责任。因此,4S店如果未能妥善处理这一事件,拒绝更换车辆,可能会被判定为未履行其法定责任。 面对4S店的推诿,黄某在此时采取法律途径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民法典》第1164条,消费者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要求商家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同时,若销售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消费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黄某在此事件中要求换车的诉求,具有法律基础。如果法院判定车辆存在质量问题,4S店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退换车辆、赔偿因车辆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同时,黄某的维权过程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尤其是大宗商品如汽车时,应关注商家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障。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应及时维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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