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丈夫得艾滋病10年不和老婆说,夫妻生活不做措施,每次吃药需要照顾都和妻子说是护肝的。妻子在偶然的一次机会中得知真相后,一怒之下起诉了自己的丈夫。 云南的王某在婚后数年才发现,丈夫李某早在2011年就已感染艾滋病,每次服药都谎称是“护肝药”。当真相在探监时被狱警无意揭穿,承受巨大精神压力的她选择诉至法院,最终婚姻被成功撤销。 《民法典》明确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须如实告知伴侣。艾滋病虽不直接导致婚姻无效,但它无疑是影响婚姻决策的重大疾病。法院在审理王某的案件时指出,李某未能证明自己已履行告知义务,妻子在知情后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撤销婚姻与离婚有着本质区别。一旦婚姻被撤销,法律上视为这段关系从未存在过。这对于无过错方意味着全新的开始。 我们尊重每位患者的隐私权,但当隐私权与伴侣的生命健康权狭路相逢,孰轻孰重? 湖北一位医生的遭遇揭示了现实的荒诞。他将女方的艾滋检测结果告知其未婚夫,避免了悲剧,却被女方以侵犯隐私为由投诉并停职。而在另一个案例中,医生选择保密,最终男方被感染,医生同样被停职调查。这让医务人员陷入了“左右都是错”的困境。 法律对艾滋病人隐私的保护,初衷是减少歧视,让他们能正常生活。但若这份保护成了恶意伤害的掩护,就彻底背离了初衷。云南和广西等地已迈出变革步伐,明确规定若患者不告知配偶,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这为平衡隐私与健康权提供了新思路。 比起隐瞒,更恶劣的是故意传播。贵州六盘水曾发生这样一起案件:邱某在明知自己患病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与丈夫黄某某同房,不仅骗走28万元彩礼,更导致丈夫感染病毒。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邱某有期徒刑十年。 这个判决传递出清晰的信号:任何以爱为名,践踏他人健康与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婚姻的本质是相濡以沫,是彼此托付。一方对另一方健康状况的刻意隐瞒,尤其是艾滋这样关乎生命的重大疾病,无异于在婚姻地基里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艾滋病只要坚持规律吃药,就可以成为像高血压糖尿病一样的慢性病”。这句话道出了科学事实,却也反衬出隐瞒者的自私与懦弱。他们剥夺了伴侣在知情前提下做出选择的权利,将最亲密的爱人置于危险之中。 婚检是一面照妖镜。它成本不高,却能有效筛查重大疾病,让隐瞒无处遁形。同时,在婚姻关系中,也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一旦发现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应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为可能的法律行动做好准备。 美好的婚姻理应建立在真诚与信任之上。当欺瞒吞噬了真诚,法律为我们提供了挣脱枷锁的武器。但愿每一位走进婚姻的人,都能被坦诚相待,免于欺瞒,免于恐惧。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一位丈夫得艾滋病10年不和老婆说,夫妻生活不做措施,每次吃药需要照顾都和妻子说是
小野怪下士
2025-10-20 14: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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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刃
重大疾病隐瞒应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