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学校晚上熄灯后,高一男生听到对门宿舍的同学还在大声说话,就说了几句赶紧

不吃饭的玲玲 2025-09-30 16:44:16

河南安阳,学校晚上熄灯后,高一男生听到对门宿舍的同学还在大声说话,就说了几句赶紧睡吧,不要再吵了。怎料,惹怒对方,第二天被对方叫到厕所围殴,往嘴里塞沾满屎尿的厕纸。事后,男子家属得知后,既心疼又愤怒,希望对方家属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怎料,其中一名家长表示,是男生骂人、动手在先,只有男生没有错,被殴打才算校园暴力。 据悉,小任系某高中一年级学生,平时住校,等到周末才回家。 9月9日晚上学校熄灯后,小任听到对门宿舍的同学还在大声讲话,于是就说了几句赶紧睡吧、不要再吵了之类的话。 对门宿舍的同学很不服气,就与小任发生了口角。 事后,小任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里,怎料,第二天在教室写作业时,被同学叫到了厕所,而其一进入厕所,就被一名同学从后面踹了一脚,而后一回头,又被十几名同学团团围住围殴。 双拳难敌四手,面对对方十几人的围殴,小任的结果可想而知,只有挨打的份儿,最终被对方一群人打的满嘴是血。 可令小任更难以接受的是,对方一群人打完他后,又捡起地上一团沾满屎尿的厕纸,塞到他的嘴里。 事后,小任将此事反映给老师。小任的老师又联系了小任的母亲,称小任被多名同学打了。 小任的母亲闻言既担心又愤怒,连忙赶到学校,看到小任嘴角的血迹以及满身的脚印,又得知事情的经过后以及被口中塞厕纸后,难以释怀,欲给小任讨个公道! 据小任的母亲讲,事发当天,便带小任就医,入院诊断显示:任某头部、口腔、胸部、阴囊损伤,多处浅表损伤。小任虽然已经在9月19日出院,身体没什么大碍了,警方也已经立案,学校也已经对3名带头学生做出了停课处理。 但是小任心理阴影仍然没有消散,原本活泼开朗的性格,现在变得沉默寡言,整天发呆,半夜哭“喊妈妈我害怕”。 小任的母亲现在希望涉事学生家属能够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有媒体记者关注到此事,联系到其中一名打人学生的母亲。对方否认其儿子往小任口中塞厕纸的行为,认为这不是校园暴力,称是小任先骂人、动手才被同学殴打,只有小任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同学殴打,才算校园暴力。 1、打人者的行为属不属于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是指在教室内外、学校周边、上下学途中、网络上发生的,以及在其他所有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下发生的暴力行为。包含校园欺凌。 教育部2021年6月1日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21条规定,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法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第3项指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打人者因琐事围殴、羞辱小任,明显属于校园欺凌,自然也属于校园暴力! 2、打人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具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处罚的责任年龄是14周岁起,高一学生的年龄一般是15、16岁左右,已经无法因为年龄小而免责。 打人者因琐事围殴、羞辱小任,不仅损害了小任的身体健康,还伤害了小任的心理精神! 而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系独立的体系。打人者在承担行政责任后,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小任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交通费等等身体损失,还包括精神方面的,诸如赔礼道歉、精神赔偿等等。 还应当注意的是,子不教父之过!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因打人者系未成年人,民事责任其实最终落在了打人者父母的头上。 《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学校内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说明学校存在教育、管理上的问题,小任一方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责任。 3、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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