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报道,山东济南,一男子给自己的车投保了48万的商业险后,车辆被撞报废。可当男子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时,保险公司却以车辆已经贬值,在扣除残值后只同意赔偿21万元。男子气得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没想到法院这样判! 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买东西时反复确认“这就是最终价吧?”,就怕事后被临时加价或减配? 济南的赵先生买车险时也这么小心,48万保额的合同看了又看才签字,结果车撞报废后,保险公司却说“只能赔21万”。 这事最后闹到法院,判决结果让不少车主拍手称快,而且所有细节都有官方依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和新黄河9月22号都有报道,今天咱就扒扒这里面的门道,以后你买车险也能避开这个坑。 先说最让人窝火的理赔环节。2024年7月,赵先生开车出了车祸,人没事,但车撞得稀碎,拖车师傅到现场一看就摇头:“修不如报废,全损了。” 赵先生当时还挺淡定,毕竟当初投了48万的商业险,合同里写着“按投保时车的实际价值算保额”,他自己估算了下,扣掉报废车拆零件能卖的9万残值,怎么也能拿到39万,够再添点钱换辆新车。 可等他按流程交完事故材料,保险公司给的方案让他当场懵了:“你这车现在市场价就30万,扣完9万残值,只能赔21万。” 赵先生拿着合同找过去,指着条款问“当初写的是投保时的价值,怎么现在按出险时的算?” 理赔员却回了句“行业规矩就这样,保额只是上限,实际赔多少看当下值多少钱”。 这话让赵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要是按“当下价值”赔,那当初何必多花钱投48万的保额?直接按30万投不更省钱? 他跟保险公司谈了好几次,对方都咬死“只能按21万赔”,赵先生没辙,索性把合同、定损报告、沟通记录都整理好,告到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其实赵先生当初投保时,比不少人都谨慎。2023年6月要买车险,他没听销售一面之词,先问了朋友圈的朋友——有人说“只买交强险加车损险就行,省钱”,有人劝“你这车保养得好,值不少钱,得买全商业险,免得出事心疼”。 他没拿主意,又跑了三家保险公司柜台,还在网上拉表格对比报价,最后选了家大公司,就因为销售说“我们条款透明,理赔按合同来,不玩虚的”。 签合同那天,他逐字逐句看了赔偿公式:“赔款金额=保险金额-第三方已赔金额-绝对免赔额”,还特意问了销售“‘保险金额’是按现在的车价算吧?” 对方点头说“合同里写了,按投保时实际价值确定”,他这才签了字。谁能想到,一年后理赔,保险公司会换一套说法。 法庭上,保险公司还拿出了一份鉴定报告,说“出险时车确实只值30万,48万只是理论上的赔偿上限”。 但法官翻完合同,一句话就点透了关键:“你们合同里明确约定‘按投保时实际价值确定保额’,这在法律上叫‘定值保险’,就像买卖双方提前说好东西值多少钱,不能事后因为东西贬值了就改价。” 法官还提到个关键点——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就是保险公司提前印好的条款,里面要是有“减轻自己责任”的内容,比如“按出险时价值赔偿”,必须提前跟投保人说清楚。 可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当初跟赵先生解释过这一点,所以这个说法根本不算数。 最后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得按48万保额算,扣掉9万残值,赔赵先生39万。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看了材料,还是维持原判,理由很实在:“按高保额收保费,又想按低价值赔,这不符合诚信原则。” 其实赵先生的事,给所有车主提了个醒:买车险别光看“保额多少”“保费多便宜”,重点得看“保额是按什么标准算的”——是“投保时的车价”还是“出险时的车价”,就差几个字,结果能差十几万。 还有合同里的赔偿公式,一定要划出来问清楚,比如“残值怎么算”“有没有其他扣除项”,最好让销售写在纸上,或者录音留证据,别等真出事了,才发现自己踩了坑。 你身边有没有人遇到过车险理赔的糟心事?或者你自己买车险时,有没有注意过“保额计算标准”这个细节?评论区聊聊,咱们互相提个醒,别让“高保低赔”毁了咱们的安心。
湖南衡阳,女子每年都花4000多元给自己买保险,结果连续买了10年,得了肿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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