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最怕的不是涨价,是房东突然说“房子我要自用,你搬走吧”。 很多人以为,只要押金退回来就没事了,其实不然。 去年我朋友就被这么坑过——合同签了一年,房东半年后以“家人要住”为由让她搬,押金是退了,可她刚交的中介费、搬家费、新租的差价加起来,比押金多出两倍。 她去咨询律师,才知道:押金不是赔偿,只是担保。 房东没违约金约定,照样得赔钱。 现在不少合同喜欢把“押金等于违约金”写进去,听着省事,其实有坑。2024年住建部新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就明确提醒:别把押金当违约金用。 法院也不是傻的,如果你合同里写“房东违约赔一倍押金”,而且你真有损失,法官一般认;但如果你实际损失是三个月房租,房东只退押金,你完全可以告他赔更多。 我见过最离谱的案例,房东违约后只退押金,承租人申请仲裁,最后赔了四倍押金——因为法院算上临时租房的差价、通勤成本、孩子转学的隐性损失。 法律不保护懒人,也不纵容耍滑头的人。 你签合同时图省事,不写清楚违约责任,等真出事,哭都没地方哭。 别以为退押金就结了。 真正的公平,是让违约的人承担真实代价。 建议所有租客:合同里一定要写明“房东提前解约,除退还押金外,另支付X倍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别信口头承诺,也别怕写得太细,真正负责任的房东,不会因为你多写一条而生气。
2021年一房东以各种理由不退租客押金,租客为了报复房东买了300多个鸡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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