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53岁饭店老板见来店里吃饭的女子年轻漂亮,便与她互加了微信,这正中女子心意,因她就是做“特殊服务”的。而后他们常在出租屋里营业。某日,男子发信息女子心知肚明,匆忙赶来,男子冲洗后迫不及待想进一步,可他还没开始突然身抽搐,女子赶紧拨打120并报警。可他们赶到时男子已无生命体征。警方了解了他们的关系后,对女子进行15日拘留。男子的家属不干了,一纸诉状把女子告上法庭,向她索要各种赔偿共131万。法院判决让她们目瞪口呆! 53岁谢某在县城开了家美食饭店,生意做的还可以。 这日店里来了一女子吃饭,穿着时尚妆容娇艳,引起了谢某的注意。 在帮她送餐食时,距离一看,女子不仅年轻漂亮,身材也是婀娜多姿,很是迷人。 谢某就与她闲聊几句,打那以后,罗某总会拐进谢某的饭店,两人渐渐熟络,便交换了联系方式。 女子罗某,2024年中秋过后,便踏入了灰色地带,靠着“特殊服务”维持生计,常在市区和乡镇之间奔波。 谢某虽有家室,女儿也长大,但每看到罗某苗条的身影,心里就泛起些不该有的波澜。 加好友后,他藏在心底的心思就再也按捺不住,拐弯抹角地提出要照顾罗某的生意。 这正中罗某心意,她本就靠这谋生,谢某开了口,又谈好了每次200到400元的价钱,她自然不会拒绝。 从2025年1月初开始,两人前后有过四次私下往来,谢某很享受这种隐秘关系。 2025年5月21日,这浪漫的日子,谢某又想放纵一次,当即发消息约她出租屋见面。 罗某如约而至,谢某转身进了浴室冲凉。当他迫不及待想靠近罗某时,身体突然抽搐起来,直直地倒了下去。 罗某吓坏了,慌忙拨打了120并报警。 大约10分钟后,民警和医护人员一同赶到,可谢某早已没了呼吸。 医生当场检查,排除了其他疾病因素,确认是猝死,警方也出具了死亡证明。 罗某坦白自己与谢某是交易关系,同时也说不出谢某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当晚9点多,她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过核查,罗某身上没可疑物品,身体也没外伤,谢某的猝死确实和她没直接关联。 罗某因拉客招 嫖被处于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谢某的妻子吴某和女儿小谢得知真相后,彻底崩溃了。人突然没了且死因如此不堪,让她们无法接受。 她们认为罗某是导致悲剧的罪魁祸首,她未尽到及时救治义务,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 于是,母女俩将罗某告上法庭,向她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和误工费共计131万余元。 庭审时,吴某哭着陈述,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的离世让家庭彻底垮了,罗某的行为是诱发丈夫猝死的直接原因,必须承担责任。 罗某辩解发现谢某出事后,果断报警叫救护车,已尽到了基本义务,他的猝死是自身身体原因导致与自己无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Y、嫖C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罗某从事特殊服务活动,并与谢某多次进行非法交易,共收取1100元服务费用,其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也破坏了管理秩序。罗某被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罚款500元,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罗某妻女认为罗某的死与罗某存在因果关系,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索要各种费用及赔偿131万。 可法院审理查明,谢某死因为猝死,且民警对罗某进行人身检查,未发现罗某身上有可疑物品,罗某身体无明显损伤,罗某与死者之间无身体伤害行为。 由于吴某及女儿无法证明罗某存在过错以及其过错与谢某猝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要求行为人存在过错。若行为人已尽到合理义务,则可认定不存在过错。 罗某在谢某冲凉后准备与其发生性关系时突然身体抽搐,没与谢某发生关系,而是立即到客厅拨打110报警,并且120询问是否需要帮助时回答需要。这表明罗某在谢某猝死事件中已尽了及时报警求救的义务。 罗某积极履行报警求救义务,说明她在事件发生后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试图挽救谢某的生命,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导致谢某死亡的行为。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谢某与罗某进行非法性交易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的,且这种不健康、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可能对其身体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谢某自身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的关联性,应自行承担死亡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罗某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谢某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驳回其家属所有诉求。 对此,您怎么看呢?
深圳女子深夜爬窗赴情人约,丈夫装睡不拦:留得住人,留不住心近日,广东深圳一
【38评论】【26点赞】
种花园丁
判的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用户11xxx44 回复 09-24 00:25
拘留15天损失,和500元钱,也应该有这对母女赔给罗小姐
容止 回复 用户11xxx44 09-24 07:12
这个是公安局的治安处罚好吧?
用户15xxx40
现在找工难,这女子赚下外块无可厚非,不幸遇到这突发事件,她已尽了马上报警之聪明事,不存在什么过错。死者家属凭什么狮子开大口索赔!靓女阴差阳错食了半月免费饭。
用户13xxx89 回复 09-24 03:41
还应该问下她的年龄,万一是个老大妈呢?
安逸 回复 用户13xxx89 09-24 08:21
你老 53 岁了,还嫌人家老大妈?不看文字?对女的描述是年轻漂亮的,难道是年轻漂亮的老大妈?
用户10xxx71
这才叫公平公证,判得合情合理!!
扁舟渡狂潮 回复 09-24 08:46
没错,[抠鼻]人家虽然是做服务的,但是没有坑蒙拐骗,没有故意,没有不及时报警和120求助救助。家属诉求太荒诞。
雨后天晴
这妻女要求不合理
用户14xxx24
自己的人管不住自己发骚还差点害了别人家人怎么好意思叫人家赔钱又不是谋杀,可能服用了什么刺激性的药物死了怎么能叫人家赔钱真丢人
风魂 回复 09-23 20:50
这话说的,男人是小孩吗?男人自己是成年人,自己都管不住自己,谁还能管住他?
回到未来 回复 风魂 09-24 03:10
看清楚他在说什么
老廖
死得真及时。如果晚几分钟,女的不吓死,也会摊上官司。
Ryan 回复 09-24 07:52
箭在弦上,或许就几秒钟呢
用户10xxx17
靠自己能力吃饭有什么丢人的 有人靠脑 靠体力 靠颜值 各国法律不同而已
往事如风 回复 09-24 00:23
我知道你是什么职业了
用户10xxx83 回复 09-24 05:19
说的好,对的,靠能力赚钱
清风
猴急死了
好物分享小米姐姐 回复 09-24 05:36
这个男人真的是修的好福气啊,真的是所有男人都想的结局
用户10xxx09 回复 好物分享小米姐姐 09-24 08:51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用户10xxx48
自己的原因死的凭什么要别人赔钱?还131万,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算出来的,好意思不?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
用户69xxx67
[doge][doge][doge]
用户16xxx36
进看守所没有免费的午餐,自带伙食费的!
淡然
做的不错,关键时候不糊涂,一看就是熟练工。
用户15xxx36
罗某妻女认为罗某的死与罗某存在因果关系,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索要各种费用及赔偿131万。 什么意思。乱扯淡。
沉默是金
嗑药嗑过头!怎死吾知道[滑稽笑]
qwzxcv11
喝药了吧
好物分享小米姐姐 回复 09-24 05:37
要修多大的功德才会有这么好的结局?
尋欢
虽是编的 但这是一道成人题
飞羽默无尚
怎么不双狗经典[害羞]锁死进行时
用户15xxx97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海风吹拂
野花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哭笑不得]
静思有我
判决公正,合情合理。
用户87xxx18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mod
哪里这么便宜200-400
小杨ge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A道友请留步
是不是药吃多了
王老仨
这才是法律法规。公平公正
爱上幸福的猪
收缴作案工具
用户60xxx81
这个很公正
以事论事
罚5百元不痛不痒!扣留15后出来一样经商服务[点赞][点赞][笑着哭]
富甲天下
牛头不对马唃,罗某的死,又谢某的死,到底是谁死。
倒带
这才是公平公正!
sven
嫖昌死的人很多的好嘛。这又不是个案。
晨晨和婷婷
罗小姐事件处理得当
用户17xxx12
这个小姐是好人,职业操守非常敬业
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
判的无话可说合情合理,罗某确实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辉煌
想讹点不成功,但损失不大。
__蒾夨oo
这法官不错
用户10xxx17
女子已尽应尽义务。判的公正公平。合法合理。
萌即标
你情我愿罢了
六顺
都是冲着不要脸的事去的,个人行为,不应该赔偿。[抠鼻]
七里香
这是吃药了吧?
云烟
活该。
快乐每一天。
公安局白得五百元
用户94xxx37
马上风
德华新视听
不可能没开始,一定是女的撒谎
男菇凉就住在大海边
这个男人,真正做到了激动的要命!我高兴死了
用户93xxx65
公正
吴如来
一个嫖客还想堂而皇之地索要巨额赔款,真是可笑至极!法院应该判罚嫖客罚金的…做继女风险也大大的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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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这判决判得好。要不然,以后有人去赌博吸毒花光了所有,还要人家去赔偿它们。世人哪有这种好事?本身都是正常人,去干违法的事,还有什么脸面去讨公道?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