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男子和亲外甥合伙开台球厅,他出资45,000元,外甥出18,000元,

每日案论 2025-09-09 19:38:07

河南许昌,男子和亲外甥合伙开台球厅,他出资45,000元,外甥出18,000元,两人约定好,谁的亲朋好友来都要付款,结果男子的姐夫,也就是外甥的父亲,带朋友来消费了几十元,却没有给钱,男子就找外甥,外甥说,那是我亲爸。男子又找姐姐,姐姐却说, 以后没啥事不要联系。最让男子不舒服的是,外甥的叔叔说,自己孩子开的店要什么钱? 郑先生早就看中了一个地方,那里非常适合休闲的人们,在那里开一个台球厅,他觉得应该生意不错。 正好他和外甥都爱打台球,他跟外甥说了这么一件事,外甥非常欣赏他的眼光,马上支持自己的舅舅。 就这样,郑先生和外甥一拍即合,两人决定合伙在这里开一个台球厅,毕竟两个人手里的钱都不多,合起来刚刚好。 郑先生出了大头,他一共投资了45,000元,他的外甥钱不多,就投资了18,000元。 毕竟都是在熟人比较多的地方开台球厅,郑先生和外甥都商量好,以后碰到熟人,不管是谁的亲朋好友,都要付款,亲兄弟要明算账。 郑先生的外甥当时也是点头,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建议,毕竟他们俩的亲朋好友有不少是爱好打台球的。 两人商量好,台球厅开张之后,一切都有序进行着,台球厅的生意确实也不错,两人合作很愉快,直到郑先生的姐夫出现,他和外甥一家人反目成仇了。 郑先生的姐夫就是他外甥的父亲,那天,郑先生姐夫带着朋友来到台球厅,一来就是一副主人的架子,吆喝着朋友们玩得开心。 郑先生知道,这个台球厅虽然是他和外甥合伙开的,这个姐夫多少支持了他的儿子。 所以看着姐夫在这里,他也不说什么,毕竟大家都是亲戚,只是郑先生多少有些担心,到时候如果姐夫不结账该怎么办? 果然,他的姐夫和朋友们玩尽兴之后,就扬长而去了,没有付款。 因为姐夫是外甥的父亲,既然是外甥的父亲没有付款,那他就找外甥解决这件事,结果外甥跟他说:“那是我爸,他们打了不到半小时,自己家的店,怎么好意思让父亲付钱。” 郑先生一看外甥拎不清,他就找到姐姐,希望姐姐能给一个合理的处理态度。 结果姐姐很生气,她跟郑先生说:“以后没有啥事,就不要联系了。” 姐姐的言外之意就是,郑先生格局小了,自己的姐夫,还要给什么钱。 姐姐的态度让郑先生很生气,其实郑先生在乎的不是那几十元,他在乎的是姐姐能够公平的对待这件事情。 毕竟他和外甥已经约定好,不管是谁的亲朋好友,都是要付款的,既然是约定的,那么就要说到做到。 但是现在姐夫开了个头,他不但不给钱,现在还整个郑先生姐弟俩反目成仇,他对外甥也有了意见。 他担心以后外甥再遇到这种事情,又是一笔糊涂账,大家都那么多亲朋好友,如果他们过来玩都不收钱,那这台球厅也就开不下去了。 所以他找来调解员,要将这件事摊开来说,结果外甥的叔叔说:“自己来自己家孩子的店,还要什么钱!” 他说这没有什么好纠结的,他们的言外之意都让郑先生不要纠结这些小事。 郑先生心里就是不舒服,他毕竟是和外甥合伙的,如果以后还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的糊涂账会越来越多。 那么该如何看待合伙的事情呢? 首先,合伙关系要亲兄弟明算账。 《民法典》第969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这明确了合伙财产的性质和归属,以及合伙人在合伙合同终止前对合伙财产的权利限制。 其次、郑先生和外甥是合伙合同关系,那么彼此都要履行合同义务。 《民法典》第970条规定: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或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 既然是合伙关系,那么双方就应当遵守约定。 那么你如何看待合伙关系呢?来源:小莉帮忙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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