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山西一85岁老人,被养老院院长的母亲从凌晨3点打到5点,被打的遍体鳞伤,偷偷借别人手机给家人打电话求助。结果家人来了之后养老院竟称:“她是自己磕伤的……” 那天85岁老人带着满身伤痕,偷偷借手机拨通儿子解先生的电话,那句“儿啊,救我”不仅击碎了解先生对养老院的信任,更揭开了一场隐藏在“养老”外衣下的残忍暴行。 从凌晨的持续殴打,到院方的谎言掩盖,再到警方介入后的真相大白,这场事件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在拷问着养老机构的责任与底线。 解先生当初选择这家养老院,是因为经营者是母子档,他以为“同龄人能多些照顾”,且院长每天会发老人视频报平安。 事发当天上午,院长还发了视频,却只拍老人腰部以下,这种“刻意避开上半身”的异常,当时并未引起解先生的警觉。 直到陌生号码打来,电话那头传来母亲带着哭腔的求救,他才意识到事情不对。赶到养老院后,眼前的景象让他崩溃:母亲脸上淤青、头皮肿胀,说“浑身都疼”。 医院检查结果更触目惊心:肋骨骨折、胸腔积液、腰椎胸椎骨折,还有心力衰竭等并发症——这些伤情,绝非“自己磕伤”能解释,每一处都指向暴力虐待。 而监控录像还原的“3小时暴行”,更暴露了事件的残忍本质。警方介入后,养老院才被迫交出监控。 凌晨3点到5点,院长的母亲主动找到老人,先是拳打脚踢,接着拽住老人头部往墙上撞,还用鞋子抽打老人脸部。 整个过程持续3小时,老人因患有轻微阿尔茨海默症,无力反抗,只能被动承受。 更让人愤怒的是,施暴者是院长的母亲,作为养老院经营者的亲属,本应比外人更懂得照顾老人,却成了施暴者; 而院长在明知母亲施暴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制止,反而通过“拍局部视频”“谎称磕伤”“拒绝提供监控”等方式刻意隐瞒。 这种“知情不报、主动包庇”的行为,比施暴本身更让人寒心,也让养老院的“保护者”身份彻底崩塌。 从法律层面看,这场事件的“责任归属”十分清晰。首先,施暴者(院长母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目前警方正在进行伤情鉴定,若老人伤情被认定为重伤,施暴者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其次,养老院院长的行为虽未直接构成“包庇罪”(包庇罪需对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毁灭证据),但他作为养老院经营者,负有保障入住老人人身安全的义务。 他“隐瞒伤情、拒绝提供监控”的操作,既违反了与解先生签订的养老服务合同,属于民事违约,也涉嫌对家属的民事欺诈,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场事件暴露了“养老机构监管”的严重漏洞。解先生选择养老院时,仅因“母子经营”就放松警惕,未深入核查机构资质、工作人员背景; 而当地监管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人员行为缺乏有效监督,才让施暴者能在院内肆无忌惮地虐待老人,事后还能轻易掩盖。 现实中,不少家庭因工作繁忙无法照顾老人,将养老院视为“可靠托付”,但如果监管不到位,养老院反而可能成为“风险之地”。此次事件若不能推动监管升级,类似的悲剧或许还会重演。 事件的后续处理,不仅关乎解先生一家的权益,更关乎所有老人的“养老安全”。一方面,司法机关需加快案件办理,依法严惩施暴者,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以儆效尤; 另一方面,民政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资质合规性、工作人员背景、安全保障措施等,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坚决整改或取缔; 同时,也需完善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机制,比如要求监控全覆盖、定期向家属公开部分监控、建立老人投诉反馈通道等,让养老服务在阳光下运行。 山西这场养老院虐老事件,是一次沉痛的警示。它提醒我们,“老有所养”不仅需要足够的养老机构,更需要健全的制度保障、严格的监管和从业者的良心。 对家庭而言,选择养老机构时要多一份谨慎,多核查、多沟通;对监管部门而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让监管流于形式; 对养老机构而言,要守住“照顾老人、保障安全”的底线,否则终将失去信任,付出法律代价。 信源:新晚报 2025.9.1
8月山西一85岁老人,被养老院院长的母亲从凌晨3点打到5点,被打的遍体鳞伤,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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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22: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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