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孩非亲生案”中的法律焦点和最终判决结果

WiFi密码不知道 2024-04-18 14:48:39

江西德兴“结婚16年3娃非亲生”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关于抚养费返还

1

首先本案是典型的“欺诈性抚养”。所谓欺诈型抚养一般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非男方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致使男方误将他人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

2

其次根据《民法典》规定,本案中孩子的亲生父亲行为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定构成要件,“养父”(陈先生)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3

最后抚养费的实际支出的具体数额确实是司法实践的难点。

关于重婚罪

刑事犯罪?

陈先生表示:哪怕拿一千万,也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哪怕只能让他们坐半年牢,我都会追究到底。

那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呢

01

前婚为合法婚姻(即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

02

后婚可以是经过结婚登记的法律婚姻,也可以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形成的事实婚姻。

03

主观为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而本案中:婚内出轨或生育子女的问题通常不涉及刑事犯罪,若是无法证明符合上述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则很难认定其行为构成重婚罪。

案件最终结果

案件主人翁陈志显表示,离婚案中,他的诉讼请求是:离婚、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人格权纠纷案中,他的诉讼请求是: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一定要让他们受到法律的惩罚”。经德兴市法院调解,上述两案已经结案。陈志显与余华已离婚,余华赔偿了陈志显经济损失,余华的户口也从陈家迁出。

陈志显的代理人北京中臬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安明表示:“当地政府积极作为做了很多工作,合理合法地保障了陈志显的正当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来打算追究余华和吴某某的“重婚”罪,经陈志显亲戚透露他已放弃追究了,毕竟有生病老人需要照顾。

0 阅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