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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自发做好事,居然也开始要走流程报备了。河南新乡,一位公益博主没有经费、没有酬
民间自发做好事,居然也开始要走流程报备了。河南新乡,一位公益博主没有经费、没有酬劳,他自己带上角磨机、锤子等工具,专程赶到街头免费清理路面残留的废弃地钉,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他埋头清理还不到十分钟,就被两名工作人员上前制止制止的理由很简单:用角磨机切割地钉会产生少量扬尘,不符合环保要求。工作人员没有否定他的善意,只是叫停了他的作业,还告知可以换无扬尘的方式拆除地钉事件发酵后,当地环保部门做出了回应。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认可博主的公益初心,支持这类为民便民的好事,不会反对民间公益行为。但同时给出了一个让全网热议的建议:市民今后在公共区域开展这类作业,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备案报备简单说,想要自费免费帮城市除隐患,最好还是先报备,再动手这个回应让无数网友哭笑不得。大家的疑问很简单:区区几分钟的小型清理作业,微量扬尘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报备一趟就能彻底杜绝扬尘问题吗?很多人反感的从来不是环保规定,而是这种脱离实际的流程化要求。城市日常车流、人流带来的扬尘远大于此,没人会苛责合理的环境管控,但专门盯着普通人举手之劳的善意讲规矩,难免让人难以接受其实大家都清楚,职能部门履职、严守环保规范,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安全作业、规范施工、管控扬尘,都是维护城市环境的正常要求。但规则的初衷是服务民生、守护秩序,不是束缚普通人的善意正规工程、大型作业,严格备案、全程监管,是理所应当的规矩。可民间自发的微小善举,耗时短、范围小、只为除险便民,还要照搬全套流程,只会让善意变得繁琐、举步维艰更现实的一点是:路面地钉遗留许久,长期无人处置,隐患一直存在。热心市民主动补位、免费清理,解决了城市管理的微小疏漏,本该被点赞、被包容、被鼓励。如果做好事的门槛越来越高,举手之劳都要层层报备,最后只会慢慢冷却普通人的热心。
拔个地上的钉子就影响环境了?男子公益拔钉被扬尘叫停!河南新乡,博主“天翰(拔钉)
拔个地上的钉子就影响环境了?男子公益拔钉被扬尘叫停!河南新乡,博主“天翰(拔钉)”带着角磨机走上街头,义务清理路面残留地钉。切割不到10分钟,两名工作人员上前叫停——理由不是“谁让你动的”,而是“切割产生扬尘影响环保”。地钉从何而来?市政施工、围挡拆除、广告牌迁移、设施改造——工程收尾时,本该被清场带走的螺丝、钢钉、残桩,就这样被遗忘在路面。有的凸出地面3公分,斜着指向行人的脚踝;有的藏在盲道上,瞄准的是最需要安全的群体。谁来管?日照市的一份官方答复给出了清晰的“责任清单”:施工遗留地钉由施工方或建设单位负责清理,市政废弃设施地钉由市政部门管理,无主遗留地钉由属地政府兜底。兰州城关区检察院也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市政、住建、城管等部门形成“责任清单”。然而,责任清单画得再清晰,执行层面却常常是一纸空文。在这场集体“失明”中,普通市民选择了自己动手。从郑州到包头,从山东聊城到广西南宁,“拔钉侠”们走上街头,用角磨机、锤子和撬棍,一颗一颗地削平这些“咬人钉”。他们弯腰的姿势,恰恰照出了城市管理的盲区。替城市“排雷”的人,不该变成“违法者”。(一)公益拔钉,合法合理。张玉帅曾专门咨询过法律人士:“这些地钉本身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除隐患是合法合理的”。这一判断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施工单位留下地钉不清理,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公民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于法有据。与传统的见义勇为不同,拔钉侠清理的是已经存在的、持续性的安全隐患,属于一种特殊的公益行为——没有法定清除义务的公民,主动介入公共事务,填补了行政不作为留下的安全真空。法律规定对非法占用道路行为的处理方式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但并未禁止公民个人在合理范围内清除路障。将地钉拔除,恰恰是恢复道路原状的行为本身。“君子论迹不论心”,评价一个人,看的是他做了什么,而不是他为什么做。(二)“扬尘”叫停:执法有据,但不应“一刀切”。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扬尘污染行为。问题在于:康先生用角磨机切割地钉产生的扬尘,与建筑工地的扬尘、马路上的风沙相比,根本不在一个量级。对一次不到10分钟的公益行为,以“扬尘”为由叫停,是否做到了“过罚相当”?环保局工作人员后来的回应更加理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损害环境,环保局对于公益事业是不会去制止的”,并建议公益人士“提前备案”。这是一个可行的方向:职能部门不是叫停,而是提供指引,用湿法作业代替干切,用备案沟通代替现场叫停。(三)职能部门的责任:责任清单不能只画在纸上。日照市的官方答复说得清楚:无主遗留地钉由属地政府兜底。可当“兜底”变成“看不见”,市民才不得不自己弯下腰。兰州城关区检察院的做法值得借鉴: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多部门形成“责任清单”。新乡城管局也坦言:“我们自己也清理了几千个地钉,自发地去路上排查,他确实给了我们很多工作上的推动”。市民的善举,恰恰照出了城市管理的短板。真正该脸红的,不是“拔钉侠”,而是让地钉存在了那么久的城市管理。康先生最终只能作罢。他带走的是未拔完的地钉,留下的是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为什么一个普通市民替城市“排雷”,反倒成了“违规者”?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胖东来新乡撤店惊动市领导,全市人民挽留,许昌房东没有学到教训 2026年8月
胖东来新乡撤店惊动市领导,全市人民挽留,许昌房东没有学到教训2026年8月7日,于东来在直播里说了一句话,许昌胖东来生活广场店将在2026年12月永久关闭。这家店2002年开业,陪许昌人走过了24年。年销售额约20亿元,年利润超过1亿元。不是经营不下去,是卡在了租约上。于东来后来说,2015年左右,负责这项工作的员工没按公司规定操作,租约合同没有统一签订,最后导致个别租户的租金涨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彻底脱离了公平。公司退也退不成,因为很多合同已经签了;继续干也不是,干着也影响情绪。这几户租户总体占比并不大,但于东来说,无论钱多钱少,失去公平正义的底线,始终是他的心结。所以租约到期,他决定不续了。说实话,我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就是:这剧情我好像看过。11年前,2015年,新乡胖东来大胖店。那家店生意正火,一年利润六七千万,周边居民下了班绕路也要去逛。周边街区原本不算热闹,胖东来一入驻,硬生生把这片做成了城市顶流商圈。但租约一到,房东直接把年租金从800多万元抬高到2400万元,整整翻了三倍。于东来没还价,直接关了店。消息传开,上万市民签名挽留,1400多家商户联名表示愿意分摊房租。时任新乡市副市长刘森在公开场合表态,说话间声音几度哽咽:“如果胖东来离新而去,市委政府不答应,消费者也不答应。”一个超市撤不撤店,惊动了市领导和全城百姓。但市场规律和合同现实面前,谁也改变不了什么。胖东来最后没有离开新乡,但也没有留在那栋楼——2016年,它买下人民路原沃尔玛物业重新开出新大胖,开业当天人多到电梯超负荷趴窝。原址呢?大商集团接手,引进了海底捞、ZARA等品牌,可热闹没有回来。到2020年,大商闭店,二三层长期空置。2400万元的租金梦,后来据说跌到200万元都不好租。整条平原路客流断崖式下滑。房东当初以为自己手里攥着金饭碗,最后才发现,碗是自己的,饭是胖东来做的。新乡这出戏演完11年了,教训就摆在眼前——地段很重要,但地段不是天生会下金蛋的。品牌把人带来,服务把人留下,口碑把人反复带回来。房东如果把品牌养出来的人气当成房子自带的灵气,就容易把商业地产做成拔苗助长。可许昌的个别房东似乎没看过这出戏,或者看了也没往心里去。年销售20亿、年利润超1亿的店都留不住,这账怎么算都是亏的。胖东来自己呢?哪怕被房东涨租,它也从来没涨过入驻商户的房租。这家公司去年光“人格尊严补偿金”就发了39.2万元,覆盖33起员工受委屈的案例。说白了,胖东来愿意花钱护着员工,愿意把利润分给顾客,但它不愿意在租约公平这件事上妥协。对许昌来说,这不只是一个商场停业的问题。周边商户的担心很直接——有商户说自家生意大半客流靠胖东来,得知要撤店“心里不得劲”,打算另寻经营地点。路口摆摊二十多年的郭姐说得更直白:每周二胖东来闭店,她就不出摊,“不止我不出摊,这一条街都没人出摊”。她说要是胖东来关了,“我们也歇着了”。一个商场养活一条街,这不是夸张,是很多城市都见过的真实商业逻辑。胖东来生活广场店没有配套停车场,开车来的顾客,车停300米内工作人员可以专门送货上车,超过300米可以交200元押金把购物车推走。就这样,顾客还是愿意来。为什么?服务做到这个份上,人跟着品牌走,不跟着房产证走。胖东来的员工倒是不担心。生活广场办公室负责人说,员工不会因为闭店失业,会调整岗位。有员工透露,领导早就说过,闭店的话全员去新店,一个不落。科技广场店正在施工,卖场面积2万多平方米,规划停车位400多个。于东来今年还拿出65亿元自有现金流搞“梦之城”零售综合体,一分钱不向银行借。这家公司的底气,是认认真真经营出来的。但话说回来,一个企业再有底气,也架不住有人盯着你的利润眼红。你辛辛苦苦把生意做起来,把一条冷清的街做成顶流商圈,房东觉得钱让你赚得太轻松了,于是一纸合同把租金翻三倍。房东赌的是你舍不得走,赌的是你离不开这栋楼。可于东来偏偏不按这个剧本走——新乡那次他没还价直接关店,许昌这次他又是一次干脆的“不续了”。新乡那栋楼,当年2400万没人租,降到400万都没人接盘;许昌这栋年销售20亿的楼,年底也要空了。房东以为自己手里握着摇钱树,结果逼走了真正会摇钱的人。商圈是靠人养出来的,不是靠砖头水泥堆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