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发不幸:
顶梁柱骤逝,小家庭陷深渊
事件源于一个平静的清晨, 务工人员贾一(化名)同往日一样,驾驶电动车前往工地。途中一场意外骤然降临,贾一不慎摔倒在路边,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平潭交警支队细致勘查,认定该起事故为单方意外,无其他直接责任方。一纸认定书,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事故性质,却难以承载一个家庭崩塌的重量。


平台赋能:
综治中心聚合力,多元共治止纷争
面对这一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苗头,金井人民法庭并未坐等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而是主动向前延伸司法职能,第一时间启动“人民法庭+综治中心”联动调解机制。金井片区综治中心在此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中枢平台”作用,在综治中心的调解室内,迅速组织了一场由金井人民法庭、平潭交警支队、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参与,贾一的主要亲属与用工单位代表到场的联合调解会。




多方力量在金井片区综治中心的穿针引线下,形成了释法明理、情感疏导、利益权衡的调解合力。
温情化解:
人道关怀融坚冰,即时履行显实效
最终,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人道主义的温情融化了可能对立的坚冰。用工单位基于深切的社会责任感与对逝者家庭的同情,同意向贾一亲属一次性支付一笔补偿金,用于帮助其家庭渡过眼前难关、妥善安排后续生活。这一方案,既非“和稀泥”,也非“无原则妥协”,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佳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为确保调解成果不折不扣地落地,防止“调而不结”,金井人民法庭与各部门力促“案结事了”。在多部门的见证与督促下,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尤为关键的是,达成了“即时履行”条款——在协议签订当日,该笔补偿金即全额汇入了贾一亲属指定的银行账户。这笔“及时雨”般的款项,不仅给予了家属最直接的经济支撑,更以最高的效率免除了他们为追索款项而可能面临的四处奔波、漫长等待之苦,真正将解纷效果落到实处,抚平了家庭的创伤,也从根本上消除了纠纷再起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