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一位律师说得一段话:
“只要你无婚无儿无女,
父母也不在了,
你攒下的房子和存款,
身后留给谁?
若没立遗嘱,
侄子们主张继承,
会被法院判定无权继承,
遗产最终收归国家。”
这话扎心,但现实更扎心。
先说个细节。按现行法律,侄子并非绝对无权继承。如果兄弟姐妹先走了,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真正收归国有的,是既没法定继承人、又没立遗嘱的情况。
但核心意思没错:你不安排,法律替你安排。而法律的默认安排,大概率不是你想要的。
去年底,上海一位46岁的蒋女士,独居,父母早逝,无儿无女。突发脑溢血走了。远房表弟垫了医药费,想从遗产里拿钱给她买块墓地。结果呢?遗产卡在程序里,墓地一时买不了,人迟迟无法入土。
活着的时候觉得“我的钱我做主”。走了才发现,没有遗嘱,你的钱谁都做不了主。
古人讲“预则立,不预则废”。身后事也一样。
那怎么办?三件事,很简单:
第一,写遗嘱。 哪怕手写一张纸,签名、写日期,就有效。想给谁写谁,想捐了也行。
第二,告诉一个人。 遗嘱藏抽屉里等于没写。告诉信任的人放在哪。
第三,实在没人可给,签个遗赠扶养协议。 让愿意照顾你的人或机构,承担生养死葬,遗产归对方。你体面,对方也踏实。
别觉得晦气。安排身后事,是对自己一辈子的钱负责,也是对在乎的人负责。
你今天花半小时写的几个字,能省掉身后一堆人的麻烦和眼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