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举报公司没交社保,补缴了以后,却又不愿承担个人部分,公司就将员工给告了。
这件事最容易吃亏的地方,是把两笔账混成了一笔账。工资没结清,当然可以依法主张;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也不能因为心里有气就直接拒付。一个是劳动报酬争议,一个是公司代缴后要求返还,处理渠道和审理范围可能并不相同。
过来人的教训就是,离职时一定把工资、社保、个税记录和银行流水分别核对,别想着用一笔账抵另一笔账。该仲裁的仲裁,该协商的协商,证据留全、路径走对,比争一口气更重要。一分彩不到账,最后反而多走几轮程序,时间和精力都搭进去,实在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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