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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五卖掉的国宝,如今估价八千八百万。签字的人,判了三年。 不是哪个江洋大盗半夜

两千五卖掉的国宝,如今估价八千八百万。签字的人,判了三年。
不是哪个江洋大盗半夜翻墙偷画,是一整条正规流程把国宝送出去的,院长签批、上级批复、文物总店接货、保管员自己改价、发票写个仇英山水糊弄账,两千多块就过户了。

1959年,收藏大家庞增和把137件“虚斋旧藏”捐给了南京博物院,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就在其中。庞家后人庞叔令2024年想查看这批捐赠品,137件里只看到132件,5件不知去向。

其中一件,赫然出现在2025年5月北京嘉德拍卖的预展上,估价8800万。捐赠的国宝上了拍卖台,庞家人报了案,画在开拍前一小时撤了下来。

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把《江南春》等书画调拨到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原省文化厅也没严格审核就批了。一套完整的审批流程,就这么把捐赠文物送出了博物馆大门。

1997年7月,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看到《江南春》标价25000元,动了心思,把价格标签偷改成2500元。她还安排男友的同事出面购买,打9折后实付2250元拿下。一张正规发票,把国宝变成了“仇英山水”四个字。

发票上的货号空着,购买人姓名不填,商品名称写成“仇英山水”——张某把每一步都算计好了。几年后,这幅画连同另外两幅字画以12万元卖给了南京收藏家陆某。

从2250元到12万元,翻了五十多倍。

再往后,陆某把画质押给十竹斋公司,陆某去世后画被转卖给字画商朱某,2025年朱某委托嘉德拍卖。28年,一幅国宝就这样换了几个主人,最后被摆上了拍卖台。

81岁的徐湖平最终因受贿罪获刑三年,罚金20万。

注意,判决书上写的不是“导致文物流失”,而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商业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一个把国宝送出门的人,法律给他的定性跟文物没直接关系。

24名相关责任人被查处,原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南博、原省文物总店,从审批到执行到保管,每个环节都有人被处分。

调查组赴12省(直辖市)调查取证,走访干部职工群众1100余人次,查阅档案资料65000余份,比对藏品30255件。目前《江南春》《仿北苑山水轴》《双马图轴》三幅已追回入库,一幅在南博库房找到。

唯独《松风萧寺图轴》——1995年以16000元售出——至今下落不明。追回的画还能入库,找不回来的那幅,可能永远回不来了。

这不是文博系统第一回出这种事。

承德外八庙文保部主任李海涛,从1993年起监守自盗12年,窃取馆藏文物200多件,被判死刑。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馆长萧元,用自己临摹的赝品调包张大千、齐白石等名家书画143幅,拍卖掉125幅,2016年在案件审理期间病亡。

南北两起案子,都是内部人,都是制度看起来严密的机构,都是账目不清、监管虚设。

南博事件暴露的问题不是某一个人贪心,是整个链条上的制度都在打盹。

徐湖平违规签批调拨,原省文化厅流于形式地批复,文物总店员工监守自盗篡改价格,博物院自身受赠文物登记不规范、流转缺乏监管。管藏品的和管销售的权力搅在一起,没有第三方盯着,没有社会监督,出问题是迟早的事。

新版《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即将实施,强调全流程动态管理,要求“管理留痕、流程可溯”,还建立了捐赠退出约束机制。40年来首次大修,冲着“馆长一言堂”去改,强调集体决策。

说句实在话,文物保护这四个字,光靠道德自觉是撑不住的。

1959年庞家捐画的时候,图的是把好东西交给国家好好保存。谁能想到66年后,这些画要么在拍卖场上被叫价8800万,要么在某个文物总店的柜台里被2500块买走。

制度有空子的时候,良心是拦不住的。只有让流程真的透明,让审批真的有人复核,让每一件文物的去向都能查得到,才对得起当年那些捐东西的人。

来源:新华社2026年9月16日报道、央视新闻2026年9月16日报道、江苏省调查组2026年2月通报、新京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