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快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多种形式服务】
这个政策方向,核心是加快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鼓励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灵活服务。这主要是为了应对几个现实问题:
1. 双职工家庭的“带娃难”
很多家庭面临0-3岁婴幼儿无人照护的困境。全日托解决全天照护需求,半日托适合半职或临时安排,计时托则能应对临时加班、看病等突发情况。
2. 托育服务供给不足
过去托育机构以市场化为主,价格高、质量参差。政府推动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带有普惠性质,能降低家庭负担,同时起到示范和监管作用。
3. 鼓励生育的配套措施
这是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一部分。通过降低照护成本和时间压力,间接提升生育意愿。
4. “综合”的含义
这类中心通常不只是托育,还可能整合婴幼儿照护指导、家庭育儿支持、从业人员培训等功能,形成社区层面的服务枢纽。
具体落地时,各地会结合实际探索,比如利用社区闲置资源、鼓励用人单位办托、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等。
我国上世纪50—80年代,托幼服务并不是单一的“幼儿园”模式,而是带有很强福利性、单位制和群众互助色彩,形式相当灵活。
当时常见的有:
全日托/全托:孩子周一至周六在托儿所、幼儿园生活,周末接回,主要面向双职工家庭。
半日托/日托:白天送、晚上接,最普遍。
计时托、临时托、钟点托:按小时或临时需要收托,方便家长开会、加班、看病等。
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托儿所一般收3岁以下,幼儿园收3—6岁,很多机关、厂矿、企业、街道、农村生产队都办。
农村季节性托儿组织:如农忙托儿所、抱娃娃组,适应农业生产节奏。
举办主体也很多元:机关、部队、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农村社队等。1956年有关部门还曾就托儿所、幼儿园分工发过联合通知;1980年卫生部《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也提到全托、日托、计时托等形式。其核心目的是解放妇女劳动力、支持生产建设,收费通常较低,单位补贴较多。
80年代以后,随着国企改革、单位制弱化和市场化转型,单位办托逐渐减少,而民办托育又未及时补位,托育供给一度紧张。所以今天发展普惠托育、社区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某种程度上也是在恢复并升级历史上那种就近、灵活、多元、可负担的托育传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