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一下来,大家反而更不舒服:闹得满城风雨的是“国宝被贱卖、捐赠书画流出南博”,最后落槌却是受贿罪三年、罚金二十万。
官方通报写得很清楚,徐湖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促成商业合作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犯受贿罪。罪名和工程、商业挂钩,跟文物本身没有直接关系。
但公众脑子里挥之不去的,是另一条线。1959年庞增和捐了137件画作给南博,九十年代徐湖平违规签批,把《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调拨到省文物总店。保管员张某看到标价两万五,偷改成两千五,找人打九折,两千二百五十块买走。
此后以12万元转卖给字画商,几经流转,2025年出现在拍卖预展上,估价八千八百万。两千二到八千八百万,这中间的差价,通报里没有提谁来担。
庞叔令2025年发现画作上拍后举报撤拍,两次去南博想看捐赠的137件,5件拿不出来。郭礼典2008年牵头41名南博职工联名举报,材料递到了新华社内参,2012年、2014年又两次补充实名举报,十几年没有收到有效反馈。直到2025年底舆论压不住了,调查组才进场。
最终24人被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面铺得不窄,该给的处分都给了。可绕来绕去,那5幅画作流失造成的损失,没有落到任何一条具体罪名里。
目前4幅画作已通过协商追回或确认在馆,第5幅仍在追查。比如《松风萧寺图轴》,1995年以一万六的价格售出,至今下落不明。
有网友拿河南大学生掏鸟案来比,16只燕隼判了十年半。不是说掏鸟判重了,而是眼前这个案子,涉及捐赠文物、公共信任、几十年跨度,最后落在受贿三年上,一个判十年半,一个判三年,搁谁心里能舒服?
新修订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今年11月1日就要施行了,藏品从入库到退出,每一笔都要留痕。制度在补漏。可补得再密,那些已经丢了的东西,谁给庞家一个交代?
南博画作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