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一男子偷欢上瘾,私生活比较混乱,喜欢找不同类型的女人约会,后来被传染了男女之间的病症HIV,可男子才40多岁身体不错的很,他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继续支付100元约了一个失足女见面,没多久又支付了110元,跟另一个女子缠绵,就这样,明知自己存在传染病症,还跟不同的女人发生了5次关系,这个行为已经严重违法,属于明知不可为还为之,已经被判刑,且处以罚金。
据龙头新闻9月15日报道,43岁的吕某私生活混乱,没有稳定伴侣,经常和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之后不幸感染HIV。确诊之后,他一直在服药接受治疗,医生也反复叮嘱,患病期间不能再发生亲密接触,避免传染他人。
可吕某没能管住自己的欲望,无视医嘱和风险。他先后联系两名女子,在出租屋内多次发生关系,前后一共5次,还支付了相应费用。直到相关部门临检,两名女子涉案,吕某的违法行为才彻底暴露。
面对调查,吕某如实交代全部经过,承认自己清楚患病事实,依旧执意为之。法院审理认为,吕某明知自身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仍然实施高危行为,主观恶性较大,已经构成故意传播性病罪。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明知患病还实施相关行为,就算没有造成他人被感染,也属于犯罪既遂。不过吕某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结合他多次作案、涉及两名受害人的从重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两千元。涉事两名女子则另案接受处理。
很多人会误以为,只有把病传染给别人才会犯罪。其实法律的初衷,就是提前守住安全底线,杜绝把他人置于感染风险之中。
患病不是放纵的借口,一时的冲动,不仅会毁掉别人的人生,自己也要背上案底,承受牢狱之灾。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一定要约束自身行为,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