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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马贼的"七不抢八不夺五不准",规矩比官府还硬 提起旧时东北的马贼,好多人脑子

东北马贼的"七不抢八不夺五不准",规矩比官府还硬
提起旧时东北的马贼,好多人脑子里立刻浮现出烧杀抢掠、无法无天的画面。其实这是个天大的误会。绿林里头的规矩,往往比官府的律条还硬,越大的绺子越讲究"盗亦有道"。东北江湖上就流传着一套"七不抢""八不夺""五不准"的死律,谁破戒,轻则挨鞭子,重则掉脑袋。连后来坐镇东北、被称作"东北王"的张作霖,当年落草起家当胡子时,也照样得守这一套,半步不敢越。
头一桩是"七不抢"。娶亲嫁女的人家不抢,人家正办喜事,你上去劫一道,喜事变丧事,损人还坏自家运道;出殡起坟的也不抢,白事上再添一道疤,那是往活人心里扎刀子。和尚、道士、青楼女子、吹鼓手这几类人不抢——出家人本就清贫,青楼女子和吹鼓手挣的是卖身卖嘴的血汗钱,身份又杂,抢了不体面。教书先生和郎中更在禁单上,一个传道授业,一个救死扶伤,都是积福的人,况且马贼自己受了伤、闹了病,还得求人家救命,总不能砸自己的饭碗。
再说"八不夺"。鳏寡孤独、邮差、算命的、叫花子、挑担小贩、货郎、赌徒,还有跳大神的、"当鼓的",他们的东西一律不夺。这些人要么压根没钱,要么挣口饭钱都费劲,油水薄得很,马贼不屑于从他们身上刮。马贼自己多为苦出身,对底下讨生活的人,刀下留三分情。
最见品性的是"五不准"。不抢穷苦人,只奔殷实之家;不调戏、不胁迫妇女,劫财不劫色;不进产妇的屋子,绿林忌见血又嫌产房晦气;不走猪啊驴啊在前面横踩过的道,跟在猪驴屁股后头,既招眼又显得自己比猪驴还蠢。还有一条最绝:遇上娶亲的人家,酒肉再香也只准喝口水,绝不动筷子——一来怕下毒,二来怕结了人情,耽误日后行事。
这般条条框框,听着像江湖义气,细究却是弱肉强食里残存的一点体面。马贼的刀口朝有钱人,不朝苦命人,倒也成全了乱世里一桩奇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