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女子吃自助,咬了一口蛋挞,竟吃出一透明玻璃碎片!她以严重食品安全隐患,要求退款并索赔1000元。店家拒绝赔偿1000元,只同意退餐费、送免单优惠。女子不接受,自己是来旅游的,不可能特意跑一趟来吃饭。店家的处理方式给她气炸了。
事发9月4日,外地游客石女士趁着闲暇时间来合肥旅游,逛完当地景点后,特意挑选了一家口碑和客流量都不错的自助餐厅就餐。
自助餐品类丰富、性价比高,一直是很多游客外出就餐的首选,石女士也想着好好享用一顿美食,犒劳一下奔波一天的自己。
取餐的时候,金黄诱人的蛋挞看着口感绝佳,外皮酥脆、内里嫩滑,看起来干净卫生,完全看不出任何问题,石女士便随手取了一份准备品尝。
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个看似毫无瑕疵的蛋挞,暗藏巨大安全隐患。石女士咬下第一口时,嘴里瞬间传来一阵尖锐的异物感,完全不是蛋挞软糯香甜的口感,坚硬冰冷的触感让她立刻停下了咀嚼。起初她还以为是蛋挞烤制后凝结的焦糖硬块,没敢吞咽,连忙吐出来仔细查看,这一看直接惊出一身冷汗。
吐出来的食物残渣里,赫然夹杂着一块透亮的玻璃碎片,边缘十分锋利,质地坚硬,一看就是硬质玻璃材质。
石女士当即后背发凉,幸好自己咀嚼时察觉到异样,没有直接咽下去,要是稍有不慎将这块玻璃碎片吞入腹中,锋利的边缘很可能会划伤食道、肠胃,轻则口腔破皮出血,重则造成内脏损伤,后果不堪设想。
平复好情绪后,石女士立刻找到店内工作人员对峙,当场拿出带玻璃碎片的蛋挞和吐出来的异物举证。面对铁证,店家没有否认食物中出现玻璃碎片的问题,也很快给出了碎片来源的解释。
工作人员表示,这块玻璃碎片是店内菜品保温灯碎裂后掉落的残渣,并非食材本身存在问题,也不是员工操作失误导致,属于意外情况。
在石女士看来,不管是什么原因,食物中混入玻璃异物是既定事实,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食物瑕疵,而是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保温灯属于餐厅后厨及餐区的基础设备,设备碎裂产生残渣,店家没有及时排查清理,任由玻璃碎屑落在菜品上,足以证明餐厅的食品安全管控存在巨大漏洞,根本没有做好菜品出品和环境安全检查。
依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食品中混入异物属于明确的违规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法维权。因此石女士当场提出诉求,要求店家全额退还本次就餐的餐费,同时按照标准赔付1000元赔偿金。这笔赔偿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针对餐厅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合理追责,也是给自己惊险就餐经历的合理补偿。
可面对石女士的合理维权,店家的处理态度和方案却让她彻底暴怒。店家明确拒绝了1000元的赔偿要求,他们认为玻璃碎片是设备意外损坏导致,并非工作人员刻意为之,也不属于食材变质、恶意掺假等主观违规行为,所以不该承担千元惩罚性赔偿。
随后店家给出了自己的处理方案,仅愿意全额退还石女士当天的就餐费用,同时赠送一次店内免单福利作为补偿。这个方案在石女士看来毫无诚意,甚至有些敷衍。
她本身是外地来合肥的游客,只是短暂停留游玩,根本不可能为了一次免费的自助餐,专门再次折返合肥就餐,这份免单福利对她而言形同虚设,完全没有实际意义。
好好的旅途遭遇食品安全风险,维权又被店家敷衍对待,石女士越想越气,坚决不接受店家的处理方案。协商无果后,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为了督促店家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杜绝后续再有顾客遭遇同样的危险,石女士在9月6日正式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交由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
事件发酵后,涉事门店也做出了整改回应,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已经全面更换了店内所有的菜品保温灯,彻底排查了店内设备安全隐患,避免再次出现玻璃碎屑掉落菜品的情况。但对于千元赔偿的争议,门店始终坚持原有态度,迟迟没有让步。
很多人看完这件事都在疑惑,食物吃出异物,商家非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消费者到底能不能索要千元赔偿?其实法律早有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法》中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惩罚性赔偿,并不以商家主观故意、消费者人身受伤为前提。
只要售卖的食品存在异物、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就可以要求退款,同时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核算后金额不足1000元的,统一按照1000元赔付。
简单来说,哪怕没有造成实质性的身体伤害,只要食物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的千元索赔就是合法合规的合理诉求,并非漫天要价。反观涉事餐厅,设备隐患排查不到位、菜品出品把关不严,本身就是管理失职,事后不仅不积极认错赔付,还用无效福利敷衍消费者,难怪会引发众人不满。
时至今日,该起投诉仍在处理当中,暂时没有最终的处理结果。这件事也给所有餐饮商家和普通消费者提了个醒,食品安全从来没有小事,细节疏忽就可能酿成安全事故。商家不能以“意外”为借口推卸责任,更不能敷衍消费者的合法维权。
大家觉得,游客吃出玻璃碎片索要千元赔偿是否合理?店家用免单福利抵扣赔偿的做法,到底算不算敷衍了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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