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出发去秦国那天,燕太子丹带着一群穿白衣白帽的人在易水边送他。
高渐离击筑,荆轲唱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场的人都哭了,荆轲没哭,上车走了,头都没回。
但荆轲不是专业刺客。他原是卫国人,喜欢读书击剑,在燕国跟杀狗的屠夫、搞音乐的高渐离成天混在一起,活得像个文艺青年。
太子丹的计划:让荆轲带燕国地图和叛将樊於期的人头去咸阳,假装投降,趁机行刺。配了一把淬毒匕首,见血封喉。还找了个十三岁就杀过人的狠角色秦舞阳当助手。
到了咸阳,问题出在秦舞阳身上。
《史记》写得传神:"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十三岁就敢杀人的狠角色,到了秦王殿上,腿软了。
荆轲回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跟秦王解释:"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慴。"然后自己接过地图,一个人上前。
图穷匕见。荆轲左手抓秦王袖子,右手拿匕首就刺。秦王挣断袖子绕柱跑,荆轲追。太医夏无且用药囊砸向荆轲,秦王趁机拔剑,砍断荆轲左腿。
荆轲倒在地上,把匕首扔向秦王,没中。他靠在柱子上笑着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他想活捉秦王逼他签条约,不是想直接杀死他。
**一个刺客,行刺时还在想"活捉比杀死更有价值"。明明可以一刀捅死,非要搞生劫之约。结果就是这一犹豫,给了秦王机会。**
更讽刺的是,他上殿前还在等一个更合适的朋友当助手,那人没来,他才勉强带上秦舞阳。
荆轲不是最好的刺客,但他是最讲体面的刺客。
你觉得荆轲是英雄,还是蠢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