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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梵清律师给朱女士支了个招, 直接把"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往前推了一大步,唐先生

臧梵清律师给朱女士支了个招,

直接把"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往前推了一大步,唐先生的重婚罪二审未必能跑掉。

看到朱女士,才知道重婚罪这么难定。

以前重婚罪分两种,

一种是登记重婚,就是一个人领两张结婚证。

现在民政局的数据都联网了,这条路也就基本行不通。

第二种,就是事实重婚,"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

比如没领证,但摆了酒、请了客,亲戚朋友都默认是两口子。

可现在人都变精了!

出轨归出轨,但人家不摆酒、不请客,甚至不住在一起。

抓不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铁证,法院就没法认定重婚。

唐先生和三儿就是精准地踩到了每一个法律漏洞。

臧律师这次提出的新思路,一下子打开了朱女士的困局。

他说:时代变了,人的手段隐蔽了,事实重婚的法律解释也得与时俱进。

唐先生虽然跟三儿没有固定同居,但他们可不是一时冲动、偶尔出轨,

而是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

两人虽然没在亲戚、朋友面前以夫妻身份出现,却在医院工作人员面前多次以夫妻身份出现。

办假证、做检查、吃备孕药、提取胚胎、冷冻胚胎……

这分明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在构建"事实婚姻"啊!

在医院这种公开场合,以夫妻名义办理各种手续,这就是在向外界公开宣称两人的夫妻关系。

不愧是知名律师!

从"以夫妻名义同居"到"以夫妻名义公开活动",臧律师把这个认定的口子撕开了。

如果二审法院采纳这个思路,唐先生的重婚罪真未必跑得掉。

说实话,朱女士案件的输赢不仅关系到她一个人,关系到全国原配的合法利益。

希望法官的思路能打开,也希望这个案子能给所有渣男敲响警钟:

出轨有代价,重婚必受罚!

大家觉得臧梵律师的思路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