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申某强记者这种,赞同自己服务的媒体暴露未成年人隐私在前,斥责提出问题的网友“极端假设”在后。是没有办法理解个人信息保护这件事的。
他们也不懂法,也不学法。
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还得意洋洋,还投诉我侵犯他们隐私、名誉。
他们有名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