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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于震突然被推上“家暴”风口。前妻方柏霓公开晒出脚踝青紫照片,称婚

2010年6月,于震突然被推上“家暴”风口。前妻方柏霓公开晒出脚踝青紫照片,称婚后曾遭受冷暴力和肢体冲突,其中一次于震抡起凳子砸向她,击中脚部。此后十多年,“于震拿凳子砸怀孕妻子、导致流产”的说法被反复传播,但当年的公开材料,其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最关键的一点,是“凳子”和“流产”不能直接拼成同一件事。


方柏霓当时接受采访时的说法是,两人2009年12月10日登记结婚,之后她到上海剧组陪伴于震。她称,两人第一次发生口角时,于震推了她,她向后躲时坐到地上并出血,孩子没有保住;她还称,此后两人经常争吵,于震有过动手行为,其中包括拿凳子砸她。


也就是说,按照女方当年的公开叙述,“导致流产的冲突”和“凳子砸脚”本来就是两个不同情节。


于震一方随后则完全否认家暴以及“家暴致流产”。



其所属经纪公司当年发布声明称,方柏霓在2009年12月8日、也就是两人登记结婚前,就已在北京一家医院被诊断为自然流产;并称两人婚后直到12月18日才在上海见面。男方因此认为,把流产归因于婚后暴力属于不实指控。



问题就在这里:双方公开版本存在明显冲突,而且冲突的不是感受,而是时间和因果关系。



一方称婚后争执造成流产,一方称婚前已经自然流产。对于这种十多年前的私人婚姻纠纷,如果没有能够完整公开、相互印证的医疗资料和司法认定,外界最多只能准确地写成“方柏霓曾指控于震家暴,于震方面公开否认”,不能直接把其中一方的说法加工成已经坐实的事实。




这也是我认为这条旧闻今天再被翻出来时,最应该讲清楚的地方。


“有人公开指控过”,和“事实已经被司法确认”,完全是两回事。



尤其是“于震抄起凳子砸怀孕妻子,导致她流产”这种一句话叙事,传播效果确实强,却把几个尚有争议的事实强行连在了一起:凳子是不是故意直接砸向方柏霓?



当时她是否仍处于那次妊娠状态?流产究竟发生在什么时间?和夫妻冲突有没有医学上的因果关系?现有公开可信材料并不能把这些问题全部钉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方柏霓当年的控诉可以被轻描淡写。



她公开过脚部受伤照片,也明确描述过自己在婚姻中的痛苦经历。对于任何涉及家庭暴力的指控,都不该因为当事人是明星就被当成普通娱乐八卦,更不能因为多年后男方生活、事业发生变化,就反过来推导当年的女性一定“撒谎”。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于震。


在缺乏最终权威结论支撑的情况下,一个人在网上被永久冠以确定性的“家暴男”,实际上也突破了事实能支持的范围。公众当然可以根据双方当年的言论形成自己的判断,但判断和定罪不是一回事。



这场风波真正暴露的,是娱乐新闻最容易出现的一种失真方式:先把一方的指控压缩成一句极具冲击力的话,再经过多年转载,把“称”“指控”“否认”这些限定词全部丢掉。


最后留下来的,就变成了一个听上去毫无争议的故事。



比如“孕期被凳子砸”“因此流产”“法院最后证明谁对谁错”等说法,在今天很多二次文章里都被讲得非常确定,可真正回到2010年的报道,会发现当时本来就是双方各执一词。



个人认为,对于这类涉及具体个人名誉的旧闻,最公平的写法恰恰不是替任何一方“翻案”,而是把证据边界说清楚。



方柏霓确实公开指控过于震存在家暴,并展示过伤痕;于震方面也确实迅速发表声明,否认家暴和暴力导致流产。以上两部分都有当年的媒体记录。


至于“于震拿凳子殴打怀孕妻子并造成流产”这一整套因果链,就不能仅凭多年后的自媒体文章把它写成铁案。



互联网最容易留下的是标签,最容易丢掉的却是限定条件。


这起16年前的婚姻争议今天再看,真正值得提醒人的不是哪个明星后来过得更好,而是面对双方说法冲突的事件,“我更相信谁”可以是一种态度,“事实已经证明”却必须有证据。


【参考来源】


中国新闻网(来源:广州日报):《于震发声明否认家暴 称殴打妻子致流产纯属捏造》


新浪网:《方柏霓微博曝遭于震家暴 经纪人: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