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0后的小伙子勇闯深圳,手中有四五百套房源,月入上百万流水,在他看来,挣钱太容易了,但是,他并不会把钱看得很重要,他只想让那些漂泊在外的人有个地方住,价钱差不多就行了,他还提到,真正的财富,是自己的道德和品行,只有这些才能够决定自己到底能走多远。
看到这个阳光又帅气的小伙子,大家都特别的敬佩。
想当初,在几年前,他只身一人来到深圳。
那时的他年纪尚小,即便现在,他脸上也依旧带着稚嫩。
不得不说,他的胆识真的让大家十分折服。
他来这里找了很多工作,觉得不合适,便踏入了租房行业。
他突然感觉自己找到了热忱,每当为漂泊在外的人提供合适的住处,他心里就乐滋滋的。
也许在他看来,帮助在外漂泊的人,也是对曾经那个只身一人闯荡深圳、落魄无助的自己的一种慰藉。
就这样,他在租房圈大刀阔斧地干了起来。
他凭借自己的口碑与人缘,彻底铺开了自己的市场。
如今他手握四五百套房子,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人找他看房,忙得不可开交。
虽然有些辛苦,但赚钱也变得更加轻松,现在每月流水高达上百万。
但是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
他觉得自己不只是为了挣钱,更是为了给那些漂泊在外的人,提供更合适、更便利的住处。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定价上,他尽量让利亲民,租客有任何合理需求,他都会尽量满足。
在他看来,钱是赚不完的,能够帮助他人,利己利他、惠及大家,才是最有意义的事。
自己在事业中收获成长,租客也能租到便宜合适的房子,双向共赢。
一个年仅00后的年轻人,能有这般通透的格局与想法,属实让人敬佩。
这都还不算什么。
最难得的是,他始终认为,真正决定一个人财富高度的,从来不是赚钱的多少。
而是自身的德行与修养。
品行端正、格局到位,才能稳稳接住自己的财富与人生。
很多人都觉得,心软善良的人做生意赚不到大钱。
殊不知他靠真诚积累口碑、薄利多销,既温暖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妥妥的人生大赢家。
《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很多人会有一种世俗认知:做生意心不狠,就赚不到大钱。但这个小伙子恰恰给我们展示了另外一种可能性。
法律条文写在纸上,诚信原则看似是轻飘飘的道德倡导,但它恰恰也是法律的硬性义务。
道德和法律从来不是割裂的。很多人把经商理解成唯利是图,觉得只要不犯法就万事大吉。
可什么叫不犯法?不只是不触碰刑法坐牢,更是要恪守诚实信用。
做生意,当然是要赚钱,追求利益本身没有错。但利益有两种获取方式:
一种是损人利己,靠着信息差、套路、漫天加价收割租客;另一种是利己也利他,合理赚取利润,同时顾及对方的处境。
德行不会直接兑换钞票,但它会构筑交易的根基。
本案小伙子薄利经营,善待租客,换来源源不断的口碑,这就是诚信原则在现实生活当中最好的体现。
当然,善意不等于没有边界。
哪怕本心善良,手握几百套房源做二房东,依然要遵守法律:
如实告知房屋情况,严守租房合同,不能为了好心就突破合同约定。道德是内心的标尺,法律是外在的底线。
我们总说,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一个人可以拥有巨大的流水,但如果德行跟不上财富,财富早晚会成为灾祸;
当品行托得住欲望,财富才是人生的加持。
这不仅仅是人生哲理,也是法律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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