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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安徽马鞍山这件事,真是让人越看越气。一个50岁的中医诊所负责人,被指控以“调

最近安徽马鞍山这件事,真是让人越看越气。一个50岁的中医诊所负责人,被指控以“调理乳腺结节”为名,对一名32岁的女患者反复进行乳房触诊,前前后后加起来竟然有“二十七八次”。

直到今年7月26日,女患者去贴三伏贴时,对方又把手伸进她衣服里,这才彻底被识破。

据我了解,目前警方已在8月3日以猥亵行政案件立案,女患者衣物上的DNA正在鉴定。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医生那边还被曝出了“双套诊疗单”——给汪女士的那份压根没记录触诊。女方现在的主张很明确:医生逮着她一个人欺负,这事儿应该转刑事。

这事儿到底有多离谱?

先说说这个“二十七八次”是什么概念。从2025年11月到2026年7月,跨度大概八九个月。

如果按每月去两三次算,几乎次次都要被“触诊”。汪女士事后去医院做了B超,结果显示她的乳腺结节分别为5毫米和8毫米,都是良性的。

我认为,这里最关键的一点是——结节5毫米和8毫米是什么水平?在医学上,这种尺寸的结节通常连摸都摸不出来。

也就是说,对方所谓的“触诊调理”,在医学上根本站不住脚。更别说后来医院查完直接说了——无需治疗。

二十多次触诊,到头来全是白挨的。如果真有结节,还能往“诊疗需要”上靠一靠;现在结节不存在,那之前的那些触碰就成了完全没有依据的动作。

医学检查讲究必要性,没有指征的接触就是越界。一个50岁的中医,不会不知道乳腺触诊的规范,知道了还这么做,那就是故意的。


这件事真正让我觉得性质恶劣的,是曝出来的“双套诊疗单”。给汪女士的那份诊疗单上,压根没有记录触诊。但交给卫健委的那份是什么样的?目前还在查。

我认为,这说明什么?说明对方自己心里清楚这事儿经不起查。如果真的只是正常的医疗行为,为什么要在记录上做手脚?

为什么要给患者和监管部门看两份不一样的东西?一个有底气的人,不需要搞两套账。这种刻意隐瞒的行为,本身就是心虚的铁证。


目前警方是以“猥亵”行政案件立案的。汪女士现在的主张是应该转刑事。我认为,她的要求有道理。行政和刑事的差别非常大——前者最多是拘留罚款,后者才可能判刑。

二十七八次的反复触碰、双套诊疗单的刻意隐瞒、加上事后B超证实没有结节无需治疗——这一连串的事实叠加在一起,性质已经远远超出了“行政违法”的范畴。

如果这个医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或者有证据显示他专门挑年轻女性下手,那行政处理确实太轻了。法律讲究的是罪责相当,不能因为对方穿着白大褂就从轻发落。


当然,涉事的金某某也在喊冤。他对媒体的说法是——汪女士在污蔑他。

他说自己只在今年3月到5月给汪女士做过三次触诊,每次旁边都有人陪同,都是合规操作。还说7月26日那天他只是写了贴敷穴位,交给女助理去贴的。他甚至已经委托律师要起诉汪女士。

三次和二十七八次,这个差距太大了。到底谁在说谎,证据会说话。目前警方正在调阅视频、就诊记录,并咨询中医诊疗专家。

那个所谓“高校在编教师”的身份也还没核实。一个身份都存疑的人,凭什么让人把衣服解开?

我认为,这件事暴露出一个老问题:医疗场所里的性骚扰和猥亵,取证难,定性难。很多女性在遭遇不适当触碰时,根本分不清这到底是正常的医学检查还是侵犯。

医生的权威性让她们不敢当场质疑。事后想追究,又容易被一句“你不懂医学”给堵回来。

但这次汪女士的做法值得肯定——她留了衣物去做DNA鉴定。很多受害者到这一步就放弃了,觉得丢人,觉得说不清。她没有,她坚持要个说法,还主张转刑事。这种较真,恰恰是很多人缺的。

汪女士说,金某某还托人来找她退款和解,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她全部拒绝了。我认为,她做得对。这不是钱的事。

是一个女人在诊室里脱掉衣服、全身心信任一个穿白大褂的人,换来的却是这样的对待。这种伤害,拿什么填。她现在整夜整夜睡不着,生活完全停摆。

但她还是把这事说了出来——让更多人知道,也让那些可能遭遇过同样事情但不敢吱声的人看到。

目前,公安机关正联合卫健部门对金某某的行医资格和行医情况开展全面调查。DNA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我认为,这个结果很关键——如果能对得上,案件的性质可能真的要变。

白大褂不是遮羞布,诊室也不是法外之地。那只手伸出去的时候,就该想到有朝一日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