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了!”湖北武汉一打工男子被家里催婚,后通过婚介平台相亲,父母又东拼西借凑了150000元彩礼为他娶妻。可怎料,结婚才两个月,他和妻子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女方还主动提出离婚。男子表示离婚可以,但需要女方退还部分彩礼替父母还债。对此,女方坚持一分彩礼不退,还要拿回80000元的嫁妆,并指责男子太过小气……
王先生今年30出头,在武汉打了好几年工。眼看身边同龄人都成了家,再加上父母天天催婚。
王先生没有办法,只能来到婚恋机构填了资料,心里想着找个条件差不多的就行。
年纪相仿的张女士(化名),同样被家里催婚,平台一匹配,两人见了面,觉得年龄、收入各方面都差不多。
在相处了三3个月后,两人就敲定婚事。
因为在谈彩礼时,女方明确表示要15万彩礼,外加全套三金首饰。
王先生家境不好,父母跑遍了亲戚邻里,硬是借了10万元外债,才勉强凑齐彩礼。
王先生很心疼父母,想着婚后能好好过日子早点还把债还清。
结婚时,张女士一方也拿出8万现金当嫁妆,搭配全套全新床品、家具。
就这样,他们热热闹闹地结了婚领了证。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两人婚后的日子过得却一塌糊涂。
因为张女士昼夜颠倒,王先生在外打工累一天回家,张女士仍在睡觉,王先生连一口热饭都没得吃,心情自然不悦,两人总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小事就能吵得天翻地覆。
才结完婚两个月,两人就分房睡了,没过多久张女士向王先生主动提出来离婚。
对于这种日子,王先生也是受够了,对离婚没意见,但那父母辛辛苦苦借来的15彩礼可不能就这样算了。
王先生不要求张女士全额返还,只想让她退一部分,让父母少还点债。
可张女士的态度很强硬,她认为彩礼是王先生自愿按习俗给的,坚决不退。另外她认为这8万的嫁妆也是她私人财产,同样要拿回去。
王先生很生气,认为张女士这就是摆明欺负人。
张女士反过来嘲讽到:“你一个大男人,离婚了还揪着几万块彩礼不放,不嫌丢人?”
两人争执不下,谁也不让谁,最后干脆闹到了法院。
对此王先生的遭遇,广大网友纷纷评论。
有人说:“十几万一家人居然这么多年都没攒够。一年存一万十几年也存够了。条件不好背一屁股外债去结婚,图啥呢?”
有网友表示:“张女士嫁给这样一个靠借钱给彩礼的人,借的钱还要她以后也要还,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也有站在王先生一方,认为他遇人不淑,娶了这样一尊啥也不干的“祖宗”,迟早会累死他,离婚是明智之举,但必须要拿回彩礼。
那么,法院到最后怎么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简单来说,领了证不代表彩礼就完全只拿不退了。
王先生全家举债15万元,婚后却只和女方共同生活了两个月,其父母年近60还在打零工还债,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依法可以主张返还部分彩礼。
至于8万元的嫁妆,如果确实是张女士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张女士没问题。
最后,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由张女士退还三金,并返还王先生彩礼10万元。至于8万元的嫁妆,扣除双方共同生活的开销后,余下财产则归张女士,其他的实物嫁妆也由张女士一并拿回。
如今,很多人年轻人都有王先生类似的经历,他们迫于年龄、家庭压力,不得已进行相亲。
认识没几天,觉得条件差不多就领证结婚,至于性格合不合、作息能不能凑到一块、三观对不对得上,完全没当回事。抱着"凑合过吧"的心态进入婚姻,结局当然多半是离婚。
而这其中,花费的时间、金钱等,到最后都打了水漂,甚至父母一辈子的积蓄都搭了进去,就得到这样的结果,实在闹心。
所以说,婚姻大事不能儿戏,更急不得!条件再合适,人不对、心不诚,勉强凑到一块也只能是互相耽误,甚至是互相伤害。
宁可晚一点,也千万别拿一辈子的幸福去赌一场速成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