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个字赚2000,结果背上千万债! 2020年,同村男子路某发以“签个字就有补贴”为诱饵,哄骗55岁的老农高山去银行签字、刷脸。高山文化程度低,常年务农,年收入不足3万元。他以为只是“走个形式”帮个忙,浑然不知自己已被包装成一家公司的法人股东。2026年4月,他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全被法院查封,才得知自己竟背负了1480万元的贷款及担保债务。全村先后有8名村民落入同一套路——有人背了950万,有人背了495万。涉事银行回应称“所有手续均为本人签字”,警方已介入调查。
2020年,55岁的高山还在种地,年收入不到3万。同村男子路某发找到他,说有个“好事”,去银行签个字、刷个脸,就能拿到2000元补贴。
高山文化程度低,看不懂合同上密密麻麻的字,想着“都是一个村的,还能骗我不成?”便跟着去了银行。
他按要求签字、按手印、刷脸验证,拿了2000块钱回家,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这一过,就是整整6年。
直到2026年4月,高山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房子、车子全被法院查封。
去法院一问,才得知自己早在2020年就被登记为南阳存雨微生态基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名下有两笔主贷、一笔担保,累计金额高达1480万元。
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如今却要他来还。经查,该村共有8名村民遭遇同类套路,被包装成企业法人或股东,背负巨额贷款。他们从未参与企业经营,对贷款事宜全然不知。
路某发通过短信回应称,涉案资金均用于支付银行利息,愿意承担相关债务。但截至8月22日,记者多次联系路某发,均未获回应。
涉事银行河南农商银行南阳宛城支行表示,所有贷款及担保手续均为当事人本人签字确认,已开展内部调查,并于近期与受害村民见面协商处置。
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多部门正联合核查事件细节、排查流程漏洞。
面对村民“被贷款”的控诉,银行反复强调一句话:“手续都是本人签的字。”这句话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一)《民法典》第143条: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
高山去银行签字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办理贷款,更不知道会背上1480万的债务。他以为只是“签个字拿补贴”。
这哪来的“真实自愿”? 被熟人哄骗、看不懂纸上写啥、压根不知道在办贷款,这种签字只是个形式,谈不上真实自愿。
签字的真实性不等于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银行用“本人签字”锁住了自己的责任,却没锁住真相。面签本该是确认“这人懂不懂、愿不愿”的最后防线,结果被操作成“确认纸上有人画了字”。
银行网点只看人来没来、字签没签,几乎不核实意愿,面签环节反而成了骗贷流水线的“盖章口”。
(二)《民法典》第146条与第148条:欺诈签订的合同可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路某发以“签字领补贴”为名骗取高山签字,高山的真实意思是“领补贴”,而非“办贷款”——这是一个典型的虚假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路某发隐瞒贷款真相,哄骗高山签字,已构成欺诈。高山完全有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贷款合同。
(三)银行的责任:贷前调查形同虚设,谁来问责?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高山年收入不足3万,名下却挂着1480万的贷款,一家正常的银行,怎么会把钱贷给一个根本不可能还得起的人?
银行在贷款审批中未尽到审慎核查义务,将面签沦为走过场。2026年6月,南阳曾发生类似“低保老人被贷款”事件,调查后确认存在“贷户涉嫌借名骗取贷款、农商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15人被处理。同样的剧本,不同的村民,相似的套路——银行的“形式审查”正在成为骗贷流水线的帮凶。
(四)刑事责任:骗贷者可能面临刑事追诉。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路某发将8名村民包装成法人股东,骗取银行贷款,涉嫌贷款诈骗罪。即便其辩称“资金用于支付利息”,但隐瞒真相骗取贷款的行为本身已经构成犯罪。警方已介入调查,路某发等人很可能面临刑事追诉。
一个“签字领补贴”的诱饵,8个不懂金融的老农,6年后被法院查封了全部家当。银行说“手续都是本人签的”,可高山连“法人”两个字都写不利索,又怎么可能“真实自愿”地背上1480万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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