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坚决反对当地警方和稀泥的解决办法,但是,有一说一,这种事吧,有两个难点:
第一,我国社会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人命关天”。只要出了人命,无论有责无责,相关者都会受到牵连。他人往往更同情死者那一方,被牵连的人,难免要蒙受损失——谁赶上谁倒霉。也就是说,和稀泥的办法,其实大家能接受。
第二,对当地警方来说,这种事情毕竟是极小概率事件,而且,和其他碰瓷事件不同,因为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即使是不合理的和稀泥,也不大可能引发其他人效仿,去挣这个钱。负面示范的效应不明显。
具体这个地方来说,以后可能很长时间都不会再遇到这种事了,所以,警方也没有什么改进工作的激励。
这两个难点决定了,类似事件的处理,往往是“不讲理”的。
还是那句话,谁赶上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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