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所谓的“占座放零食”事件,我认为在表达上需要纠正这种说法。用“占座”之说,这是对

所谓的“占座放零食”事件,我认为在表达上需要纠正这种说法。用“占座”之说,这是对购票乘客的一种道德伤害。买票乘车用来放零食,这属于信息规则的不对称导致,并非两名乘客的主观作为,而且关键一点,人家花了钱买了票。

在我们常人的惯性思维当中,只要乘客花钱买了座位,人家在这段路程当中就拥有了座位使用权,哪怕人家不坐,用来闲置,其他人也没权力指手划脚。人家有座不给你坐,你可以表达自己的不理解,但不能诋毁人家的道德和品行。

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我感觉铁路在引用规则的时候,是有一些“双标”的,而且自主解释权,没有给乘客任何说话的机会,这是对买票坐车乘客权益的一种不尊重。

我看到不少人在表达一种观点,那就是座位是给人坐的,不是用来放食物的。这种论调看上去没有任何问题,考虑到了火车服务的基本原则。不过,在保护这个基本原则之前,火车是不是应该先保障购座乘客的权益呢?比如你们在协调人家让座的时候,应该全额退还人家的车票钱。

公益性的体现,是铁路对应乘客,而不是乘客之间相互奉献,这一点要明确标准。本该你铁路保障给乘客的权益,为何把矛盾转移给乘客之间来协调呢?

我们再换一个角度,火车上座位分为一等座二等座,还有更优越的商务座。商务座价格要高很多,原因是空间更大更私密,服务也更好。

既然可以花更多的钱买商务座,拥有更大的面积和更私人的空间,接受更优越的服务,为何人家多买了票就不能放自己的东西呢?既然是以人为本,为何同一列车上还要分三六九等呢?为何不一视同仁,把商务座撤掉,腾出更多的座位服务乘客呢?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认可买票就可以占座,我只是看不惯这种“双标”行为。

评论列表

用户14xxx12
用户14xxx12 2
2026-08-23 13:30
[赞][赞][赞]
闲庭信步
闲庭信步
2026-08-23 15:06
公共资源实名制订购,一人一票是合法,两个人三张票,是她们其中哪个人有两个身份证?还是冒名顶替了别人身份证?如果都不是,那么第三张票的身份证主人是谁?第三张票和两个人身份都不吻合的话,是合法?还是违法?不合法不合规,不叫占座叫什么?这些规范不是针对这件事才定的,而是早就规定的。

焰火 回复 08-24 14:46
孩子妈妈检票后送孩子上车了,所以这个位置属于有人但不在座位上。如果没有检票属于无人上车。但这件事铁路也不好办,严格来说座位上没有人,别人可以借坐一会,一般情况都不会有意见。但这个是孩子妈妈怕孩子旁边坐别人有风险,所以法律和铁路,乘客都没有执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