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做合同条款。里面写着互相扫描发送电子版文件往来留存,经扫描后互相传输的签章签字版电子扫描件,合同及配套文件与纸质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其实在这之前的话,甲方是要求写成电子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事实上,我们是扫描后互传盖章的这种文件,就是好多人对电子合同这块的认知呢,我感觉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以为只要是电子形式的文件啊,它就算电子合同。其实不是,实际上严格意义上的电子合同,是通过数字签章加密、不可篡改技术完成签署的文件;而我们本次双方签字盖章后扫描互传的版本,本质和早年传真件签署模式一致,并非法定电子合同。因此合同条款不笼统表述电子合同同等效力,准确约定:双方通过扫描互传的签字盖章版合同及配套文件扫描件,与纸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