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与代课教师
第一、民办教师
《教育大辞典》载,民办教师是指“中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 民办教师是国家、集体办学的公办学校教师!民办教师身份是农民、职业是教师!他们是教书的农民!他们具有农民和老师的双重身份!他们就是业已成为历史名词的中国民办教师!
民办教师是农业户口的农村农民,他们挣的是生产大队统筹的工分回农业社生产队分红和国家的少量补贴称“民办公助”,大队连寒暑假每月付给民办教师300工分到生产队分红,国家(公社)每月补贴6.5元钱,后来大队每月付200工分到生产队分红,每月补贴13元钱。当时300工分就是生产队的一等壮劳力早出晚归、风吹日晒一个月30天全勤的工分值。
民办教师虽然不是国家编制内的教师,但却是国家、集体办学的公办学校教师,在农村就是公社和大队集体办学的教师,是有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教师,是相对比较稳定的教师队伍。所以不能称民办教师为临时教师或代课教师!
民办教师1957年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国家在某时间界限(各省不同,多数是1986年)已关停民办教师人口,不再产生民办教师,且于2000年已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近五百万的民办教师、长达近半个世纪的时间,我们的政府、民办教师加上民办教师的学生、学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民办教师这个称呼(名词)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根深蒂固!!影响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民办教师已经成为一个历史称呼(名词),是不容篡改的!
第二、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就是没有编制的临时教师。代课教师又叫做临时聘用教师、顶岗老师。是学校为了补充在校教师的不足,而临时聘用的教师。
不管那个年代,都有可能存在原来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师有什么公事、私事,通过领导批准临时离开教学岗位,或者在教学岗位有辞职不干的教师,而现有的在校教师又无法分担这些教学任务的,或者学校本来就缺少教师,上级又来不及补充,这就需要有人来替代这位教师,而这个被叫来的非本校教师、又不是通过正式组织手续办理的入编教师,而是临时叫来接替这份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不管代课时间的长短(按口头或书面合同),这个教师就是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一般是合同制管理,不能使用编制。他们是通过学校主管部门或学校向社会招聘、双向选择而到学校任教的教师。他们的工作及工作时限、待遇等由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口头或者书面)确定。他们的身份不是统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