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工程师张亮在连续加班140天后猝死,工伤认定却被拒,理由竟是事发时他在“聚餐”而非“工作”。
这纸《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最让人脊背发凉的,不是结果,而是它背后那套僵化的判定逻辑:只要不在办公室、不在朝九晚五的打卡时间里,哪怕你前一秒还在回工作消息,后一秒倒下,也算“非工作状态”。
现实是,现在的职场哪有那么多清晰的边界?周末远程调试、深夜群内待命、出差途中处理邮件,这些“隐形加班”早已是常态。法律条文还停留在“固定坐班”的旧时代,而劳动者的身体已经透支在了24小时在线的新常态里。
家属提交了两三百页的证据,包括考勤、微信记录,试图证明过劳与猝死的因果,但人社局只认“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两个硬性指标。当“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被单独剥离出来审视,之前那几百天的重负仿佛就从未存在过。
我们需要的或许不仅仅是一个个案的复议成功,而是对“工伤”定义的重新校准。当工作渗透进生活的每一寸缝隙,保护的网也该织得更密一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