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有13岁的残疾女孩跳楼轻生了,她智力是正常的,只是动作走路比较慢。
对于这样的孩子上学是可以完全可以,普通学校的孩子排斥她,排挤她,骂她是瘸子,辱骂她,攻击她。
她心理受到了创伤,她向学校的心理老师求助,甚至表达了自己很无助,很自卑,甚至想轻生的念头。
心理老师也疏忽了,只是给她鸡汤文,安慰她,也没有上报给家长,也没有上报给校长。
这样她某一天上课的时候,想不开,突然从楼上跳下去,很显然这一跳,就没有了生命。
我们看似学校是教书育人的环境,那么班级里面有这样的风气,老师是应该负责任的。
这个法院判决学校40%的责任,家长60%的责任。
还有辱骂她的同学,因为是未成年人,也没有什么处罚。
那么对于这样的风气,如果老师不纠正,班级里面肯定还会有。
有时候一个家庭里面有这样残疾的孩子已经是很不幸了,那么社会再不给包容,那就是更大的不幸。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用温暖给别人,哪怕是不好的语言都不要说出来,真的很伤害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