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判流放的犯人,为什么不偷偷跑回家?
很多人看古装戏时都纳闷,那些被判流放的人明明有机会半路逃跑,为啥非要老老实实拖着枷锁走上几千里呢。
这个问题要真掰扯起来,远比想象的要复杂。
在古代,流放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一个人被判流放,往往不是因为杀了人,可能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或者因为贫困铤而走险。
这绝非简单的迁居,古代人讲究“安土重迁”,客死他乡,对古人来说意义极其重大,那不仅代表生命的终结,更是精神上的彻底断绝,剥夺一个人的乡土户籍,放逐到荒芜之地,和判处死刑没有本质区别。
你想,押送的差役可不是好糊弄的,这些人经验老到,流放犯人身上大多被铐着沉重的枷锁,短时间内根本跑不快或者无法取下,只要犯人动歪脑筋或稍微偏离既定路线,瞬间就会被附近的保甲或群众发现。
退一万步讲,即便犯人趁着月黑风高侥幸挣脱枷锁跑了出去,在古代人烟稀少的地方,一个陌生面孔突然出现在村子附近,马上就会被附近的村民或者是里长注意。
若是没有当地官府开出的“身份证明”供核查,等待这些人的轻则一顿毒打后被扭送官衙,重则直接当贼或流寇处决。
这就像一张用血缘、户籍和法律编织的巨网,想要独自一人沿着几千里的漫漫长路全身而退,几乎难如登天。
而最让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的,是关于家人的严厉株连,这群犯人深知,如果逃跑,朝廷会立即拿其家人去顶罪,就算犯人自己能够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在这个重孝道明伦理的社会,他下半辈子也永远抬不起头,变成一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而且在“忠、孝、仁、义”的礼教枷锁之下,绝大多数人即使偶尔有跑的念头,也不得不为了保住最在乎的人,选择负重走上那条未知的流放旅途。
当然了,如果你了解古代的刑罚流程,还会发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古代很多朝代有关“流放之刑”的法律并不全是冷酷无情的。
比如在唐代的《唐律疏议》制度里,流放者的家属可以选择一起跟随前去看守,这是一种很人性化的举措,当时皇帝在许多规格隆重的典礼之后,一般都伴随着朝廷的“大赦”。
一旦皇帝开恩,被流放的人可以直接恢复自由之身,只要他能够忍耐环境所带来的痛苦,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回乡,犯不上冒着株连家人的巨大风险非要在半路上逃跑,这怎么算都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
如此看来,这漫漫流放路困住犯人的不仅是枷锁,而是多种现实考量,在没有高科技追踪和遍及海内外天网的古代,真正将他们束缚住的,还是那一套成熟又严密的古代社会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