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OPPO处理母亲节广告争议,在平息“众怒”和挽回市场上做了很大的努力,但如此“重罚”,不是好事。
如果被发现出事就罚最终责任人能摆平舆论关注,效仿者们只会越来越多,一出事就先拿最大的官祭器,不怕寒了人心?
而且,职场问责有个怪像,上级被问责,下级接下来马上也会被问责,问责处理如此传下去,还有谁敢于开拓、创新?当然,此处的开拓创新指的是正能量的创新,非挑战公序良俗。
广告有争议,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广告上,一个大公司如果应对危机,只会用处理人来公关,不见得有多高明。如果人被证实确实有问题,处理广告和处理人可以直接关联起来,但关联的范围和力度,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过失责任,应该有个先来后到,孰轻孰重的区分,论功行赏、按过处罚,才不失科学管理理念,不能一有危机就直指权大的。且达到惩罚过错即可,过而能改,就是公司的福气。好像,对员工的过错包容度,也是衡量一个大企业行不行的一个评价指标吧?
母亲节广告惹争议 负责人母校急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