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给力,大快人心!根据彭博社8号报道,摩根大通和花旗集团冻结向受制裁中国公司支付款项,现在已经被我们中方企业起诉。
彭博社报道提到,HY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和北京提起诉讼,矛头指向花旗集团和摩根大通。争议核心并不复杂:企业认为,两家美国大银行未能完成本应支付给一家中国公司的款项,而这家收款公司是后来才被美国列入制裁名单的。
换句话说,企业质疑的不是普通转账延误,而是银行把美国单边制裁的那套“长臂按钮”,按到了中国企业的正常交易里。一个金融机构,本来该当桥梁,结果桥走到一半忽然升起来,让车队停在河中央,这当然说不过去。
据路透中文转引彭博消息,HY能源今年2月在上海法院起诉花旗,称花旗未完成一笔2023年7月发起、金额约2700万美元的汇款。预定收款方中国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称没有收到这笔钱。到了2024年5月,花旗才告知HY Energy,这笔资金已被划转至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
另一边,围绕摩根大通的诉讼也被彭博报道提及。两起官司合在一起,金额约4000万美元级别。对跨国银行来说,这或许只是报表里的几行数字;对企业来说,却可能关系现金流、合同履行和商业信誉。钱不是纸片,不能想按住就按住。
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时间顺序。相关付款早已发起,而收款方被美国制裁是后来的事。案件最终怎么认定,还要看法院审理和证据展示,不能提前替法庭下判决。但中方企业拿起法律武器,本身已经释放出清晰信号:合法权益被碰了,就依法维权,不吃哑巴亏。
美国一些部门动不动挥舞单边制裁大棒,喜欢把国内法包装成国际通行证,仿佛只要贴上“制裁”两个字,全球企业就得排队听令。可国际贸易不是美国一家的后院,跨境金融也不是美国财政部的遥控玩具。
中国对此并非没有制度准备。早在2021年,商务部就公布《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明确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损害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相关主体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到了2026年5月2日,商务部又发布禁令,阻断美国以参与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中国企业采取的列入SDN清单、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
这套动作不花哨,却很有分量。不是喊几句硬话,也不是搞情绪表演,而是用法律划线,用制度落子。该阻断的阻断,该维权的维权,该进法院的进法院。外部压力再吵,到了中国法治框架里,也得把证据、责任和边界讲清楚。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享受中国经济发展的机遇,当然应该受到欢迎。中国的大门开着,市场也足够大。但门开着,不代表规矩可以丢在门外。银行讲合规没问题,问题是合规不能只认美国口令,不认中国法律。
这就像到别人家吃饭,不能一边夸主人饭香,一边把隔壁邻居的家规贴到主人墙上。金融机构在中国经营,服务中国客户,处理中国企业交易,最起码要明白一个常识:中国市场不是单边制裁的试验田,中国企业也不是任人摆布的提款机。
更妙的是,中方企业这次没有停留在情绪层面,而是选择依法起诉。递诉状,比拍桌子更有力;走程序,比喊口号更扎实。这种维权方式,恰恰体现了成熟市场该有的样子。受了损失,就讲合同、讲证据、讲法律责任。
有些外国机构过去习惯了“高高在上”的姿态,觉得自己背靠华尔街,走到哪里都能自带滤镜。可时代已经变了。中国不仅有市场规模,也有制度能力;不仅欢迎合作,也守住底线。招牌再亮,也不能亮过法律。
这起案件后续仍要等待司法程序推进,相关银行也会有自己的抗辩空间。法治社会讲的是程序,不是先入为主。但这不妨碍外界看见一个趋势:面对不当域外管辖和单边制裁,中国企业正在学会用中国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中国制度工具也正在从纸面走向现实场景。
一场汇款纠纷,照出了国际金融秩序里的老毛病:有些人总想把自己的规矩塞进别人锅里,还嫌别人不够配合。可中国这口锅,有中国自己的火候。该开放时大大方方,该维权时稳稳当当。真正的大国底气,不是嗓门多高,而是规则立得住、企业护得住、权益守得住。
这件事让人觉得痛快,不只是因为中方企业起诉了两家美国大银行,更因为它说明一个朴素道理:市场经济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法治中国也不是摆设。想在中国做生意,欢迎;想把单边制裁那套搬进来当通行证,没门。中国企业依法维权的脚步越稳,外部任性操作的空间就越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