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女司机脚踹保安被反扇,尽管绝大多数人都支持保安,但从实施行为来看,保安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且极有可能认定为“防卫过当”。
虽然大家从情理上支持保安的做法,但在法理上,关键要看当事者的实施行为。从视频反映的事实来看,女司机在下车之后,用脚踢向保安的小腿,是一个轻微情绪发泄的动作,并没有太大的伤害性。但保安的反映比较强烈,明显是抡圆了胳膊反击,而且就医检查后,诊断结果为耳膜穿孔,这一点对保安来讲尤其不利。
当然,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女司机,要不是她主动挑衅和先动手,保安也不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从责任性质来看,她是毫无疑问的主要责任方,所以在对保安反击行为的处理上,会考虑一些情节减轻的因素。
虽然法律给了每个人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法治精神的核心并不鼓励以暴制暴。女司机的挑衅行为,并不能成为保安过度防卫的理由。同理,此前保安是否通过推车门把女司机的脚给夹了,也不能成为女司机可以脚踢保安的借口。
学校放学时,学生来往穿梭,对行车和停车都是有严格要求的,但有些家长在接孩子时只顾自己方便,任意停车给保安的指挥协调带来很大的难度。经过这次事情之后,相信这个学校以后的上学放学秩序要好很多了。
说到底,这件事的理站在保安这边,法却卡着分寸。女司机先动手撒泼活该被怼,但一巴掌打出耳膜穿孔,确实过了火。情理上人人喊好,法理上难辞其咎。法律不护着蛮横,也不纵容过激,公道从来不是解气那一下,而是对错分明、罚当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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