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死人了!”河南商丘,一女子为了儿子的订婚仪式,花7150元买了11箱海之蓝。

雷雷说趣 2025-11-06 21:35:28

“丢死人了!”河南商丘,一女子为了儿子的订婚仪式,花7150元买了11箱海之蓝。谁知不少宾客喝完酒后感到身体不适,女子自己也喝了不少,还去医院输液了。后亲家发现这些酒是假的,女子气得去找商家讨说法,可商家一开始并不认账,直到记者介入,商家才勉强同意退赔,但不同意退一赔三。(来源:闪电新闻) 赵女士的儿子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订婚了,这让赵女士好一顿忙活,订酒店、买烟酒、准备礼金,一刻都停不下来。由于酒店的酒水比较贵,赵女士就特地去百货批发市场购买了11箱海之蓝,一共花了7150元。 可谁能想到,在订婚宴上,这酒却成了“搅局者”。订婚宴当天,赵女士和一众亲友都喝了这款酒,期间有不少人喝过之后开始出现头晕、胃部难受等症状,而赵女士在次日更是病得去医院打了点滴。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是喝多了,可赵女士的亲家却发现,这酒好像不太对劲。在亲家的提醒下,赵女士把剩下的酒拿去做了鉴定,结果显示这酒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赵女士一怒之下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后市监部门对商家作出了罚款处罚。然而赵女士并未打算就这么轻易放过商家,她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可商家却坚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是别人把酒放在他那里卖的,他并不知道这些酒是假的,所以拒绝赔偿。 对于商家的说法,其实从法律上来讲是站不住脚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由此可见,商家作为销售者,本身就具有对产品检查的责任。不管是谁把酒放在商家处售卖,对于消费者来说,有问题自然是找商家的。 既然现在酒水出了问题,那赵女士自然可以选择找商家索赔。 由于这个白酒是假的,所以商家的行为构成了消费欺诈。而因为喝了这个白酒,不少人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所以商家应当予以赔偿。 那赵女士是否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既然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那赵女士就有权要求商家退还7150元,并且额外赔偿21450元。 最终,经过调解,商家退还了赵女士7150元,并且额外赔偿了8000元。 有网友表示,这酒水属于食品,既然食品出了问题,不应该按照退一赔十处理吗?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由此可见,只有在商家明知或故意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时,才能适用退一赔十的规定。 那如何判断商家是否明知酒水不符合安全标准呢? 《食品安全法》中对于明知的理解是:确实知道或者属于重大过失的应当知道。 虽然按照商家所说,这批白酒是有人放在商家的店铺售卖的,但商家也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如果商家没有检查就直接售卖,那就属于重大过失的知道。 也就是说,赵女士有权向商家要求退一赔十。 不过,赵女士拿去做鉴定的是剩余的白酒,至于已经喝掉的白酒,因为没有鉴定证明,所以不能主张退一赔十。 对于这个最终结果,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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